[發明專利]車輛制動能量的回收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52302.5 | 申請日: | 2016-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801757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29 |
| 發明(設計)人: | 黃佳俊;鄭建鋒;張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10 | 分類號: | B60L7/10;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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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制動 能量 回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車輛制動能量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第一車輛自身的相關信息;
獲取所述第一車輛車外的相關信息;
其中,所述第一車輛包括自身感知系統模塊和車聯網模塊,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是通過所述自身感知系統模塊和車聯網模塊獲取的;
根據所述自身的相關信息和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進行制動能量回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包括預設距離的車輛信息和預設路程內道路信息,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預設距離的車輛信息以及預設路程內道路信息確定目標扭矩,所述目標扭矩用于確定用于制動能量回收的整車需求扭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自身的相關信息和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進行制動能量回收,包括:
根據所述自身相關的信息確定駕駛意圖,其中,所述自身相關的信息包括加速踏板的狀態、制動踏板的狀態以及車輛操控的狀態;
根據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目標扭矩;
根據所述目標扭矩和所述駕駛意圖確定整車需求扭矩;
根據所述整車需求扭矩控制所述第一車輛的電機進行制動能量回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目標扭矩;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車輛的目標減速度;
獲取所述第一車輛所在行駛道路的坡度;
所述第一車輛根據所述第一車輛所在行駛道路的坡度和所述目標減速度確定所述目標扭矩。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包括:信號燈的顏色、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信號燈之間的距離;
所述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車輛的目標減速度,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信號燈之間的距離和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確定所述目標減速度,其中所述信號燈的顏色狀態為紅色或者黃色。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包括:信號燈的顏色、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信號燈之間的距離和所述信號燈路口道路的寬度;
所述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車輛的目標減速度,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與所述信號燈之間的距離、所述信號燈路口道路的寬度和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確定所述目標減速度,其中,所述信號燈的顏色狀態為紅色或者黃色。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包括:最高限速和信號燈的顏色;
所述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車輛的目標減速度,包括:
根據所述最高限速和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計算所述目標減速度,其中,所述信號燈的顏色為綠色,且所述行駛速度大于所述最高限速。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包括:最高限速和道路類型;
所述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車輛的目標減速度,包括:
根據所述最高限速、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計算所述目標減速度,其中,所述道路類型為高速公路,且所述行駛速度大于所述最高限速。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包括:最高限速、與所述第一車輛同向行駛的車輛的平均車速以及信號燈的顏色;
所述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所述車外的相關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車輛的目標減速度,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行駛速度和所述平均車速計算所述目標減速度,其中,所述信號燈的顏色為綠色,且所述行駛速度小于所述最高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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