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和裝置、存儲介質及電子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210148472.6 | 申請日: | 2022-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53625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27 |
| 發明(設計)人: | 龔智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科技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8 | 分類號: | H04L12/28;G10L15/22;G10L15/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劉旺貴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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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響應 設備 確定 方法 裝置 存儲 介質 電子 | ||
1.一種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設備在第一時間發送的第一喚醒請求和第二設備在第二時間發送的第二喚醒請求,其中,所述第一喚醒請求用于指示所述第一設備接收到的喚醒指令的第一能量,所述第二喚醒請求用于指示所述第二設備接收到的所述喚醒指令的第二能量,所述第一時間早于所述第二時間;
確定所述第二設備是否為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其中,所述設備組為所述第一設備和所述第二設備對應的分組;
在所述第二設備為所述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能量和所述第二能量在所述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中確定響應所述喚醒指令的響應設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一喚醒請求和所述第二喚醒請求在所述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中確定響應設備,包括:
確定所述第一喚醒請求中的第一能量和所述第二喚醒請求中的第二能量;
確定所述第一能量和所述第二能量的大小關系;
在所述第一能量大于所述第二能量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為所述響應設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所述第二設備是否為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第二設備不為所述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喚醒請求和所述第二喚醒請求在所述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中確定拒絕響應設備和暫時響應設備,其中,所述拒絕響應設備為所述設備組中禁止響應所述喚醒指令的設備,所述暫時響應設備為暫時確定為所述設備組中響應所述喚醒指令的設備;
向所述拒絕響應設備發送拒絕響應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拒絕響應設備發送拒絕響應信息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第三設備發送的第三喚醒請求,其中,所述第三喚醒請求用于指示所述第三設備接收到的喚醒指令的第三能量;
確定所述第三設備是否為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
在所述第三設備為所述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的情況下,根據所述暫時響應設備對應的能量和所述第三能量在所述暫時響應喚醒指令的設備和所述第三設備中確定拒絕響應設備和響應設備;
向所述響應設備發送響應信息,以及向所述拒絕響應設備發送拒絕響應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所述第二設備是否為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包括:
在接收到第四設備發送的第四喚醒請求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四設備的標識信息確定所述第四設備對應的設備組,所述第四設備為云端最先接收到喚醒請求的設備;
確定是否已經接收到所述設備組中其他設備發送的喚醒請求,其中,所述其他設備為所述設備組中除所述第二設備之外的所有設備;
在確定已經接收到所述設備組中其他設備發送的喚醒請求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第二設備為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第四設備的標識信息確定所述第四設備對應的設備組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接收到第四設備發送的所述第四喚醒請求的情況下,開啟第一會話窗口,并為所述第一會話窗口設置最大開啟時長;
在開啟第一會話窗口的時長等于所述最大開啟時長的情況下,關閉所述第一會話窗口;
將在開啟第一會話窗口的時間段內確定的暫時響應設備作為響應設備,并向確定的所述響應設備發送響應信息,其中,所述暫時響應設備為暫時確定為所述設備組中響應所述喚醒指令的設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響應設備的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取為所述第一會話窗口設置最大開啟時長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開啟第一會話窗口的時長是否小于所述最大開啟時長;
在開啟第一會話窗口的時長小于所述最大開啟時長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第二設備是否為設備組中最后一個發送喚醒請求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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