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210014023.2 | 申請日: | 2022-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5256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10 |
| 發明(設計)人: | 張文崗 | 申請(專利權)人: | 正太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1G11/04 | 分類號: | D01G11/04 |
| 代理公司: | 蚌埠幺四零二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56 | 代理人: | 尹杰 |
| 地址: | 2253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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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分類 廢舊 回收 裝置 | ||
1.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支撐板(1)、第一固定框(2)、第一支撐架(3)、無桿氣缸(31)、第一刀具(4)、壓緊機構(5)和切割機構(6),支撐板(1)頂部設有第一固定框(2),第一固定框(2)兩側均設有第一支撐架(3),第一支撐架(3)上均設有無桿氣缸(31),無桿氣缸(31)上均滑動式設有滑桿,滑桿之間連接有第一刀具(4),第一固定框(2)上設有壓緊機構(5),支撐板(1)和第一固定框(2)之間連接有切割機構(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壓緊機構(5)包括有第一固定板(51)、第一固定桿(52)、活動架(53)和第一彈簧(54),第一刀具(4)兩側均設有第一固定板(51),第一固定框(2)兩側均對稱式設有第一固定桿(52),兩側的第一固定桿(52)之間均滑動式設有活動架(53),活動架(53)與第一固定桿(52)之間均連接有第一彈簧(5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切割機構(6)包括有第二固定桿(61)、第二刀具(62)、第二彈簧(63)和收集框(64),第一固定框(2)頂部一側對稱式設有第二固定桿(61),第二固定桿(61)之間滑動式設有第二刀具(62),第二刀具(62)與第二固定桿(61)之間均連接有第二彈簧(63),支撐板(1)頂部靠近第二固定桿(61)的一側放置有收集框(6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吸料機構(7),吸料機構(7)包括有滑軌(71)、活動框(72)、吸料管(73)、濾網(74)、第二支撐架(75)、電機(76)、風扇葉(77)和裝料框(78),第一固定框(2)頂部兩側均設有滑軌(71),滑軌(71)上均滑動式設有活動框(72),活動框(72)上遠離第二固定桿(61)的一側均設有吸料管(73),活動框(72)內部均設有第二支撐架(75),第二支撐架(75)上均設有電機(76),電機(76)的輸出軸上均設有風扇葉(77),活動框(72)內均設有濾網(74),濾網(74)和風扇葉(77)相鄰,活動框(72)上靠近吸料管(73)的一側的下側位置均滑動式設有裝料框(78)。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移動機構(8),移動機構(8)包括有第三彈簧(81)、固定塊(82)、第二固定框(83)、第四彈簧(84)和活動塊(85),滑軌(71)和活動框(72)之間均連接有第三彈簧(81),吸料管(73)上均設有固定塊(82),滑桿上均設有第二固定框(83),第二固定框(83)上均滑動式設有活動塊(85),活動塊(85)與第二固定框(83)之間均連接有第四彈簧(8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出料機構(9),出料機構(9)包括有第三固定桿(91)、活動板(92)、刷子(93)、扭簧(94)、第一齒條(95)和第一全齒輪(96),第一固定框(2)兩側均設有第三固定桿(91),第三固定桿(91)上均滑動式設有活動板(92),活動板(92)之間轉動式設有刷子(93),刷子(93)與第一固定框(2)滑動式連接,刷子(93)左側與活動板(92)之間連接有扭簧(94),刷子(93)右側設有第一全齒輪(96),第一固定框(2)右側設有第一齒條(95),第一齒條(95)與第一全齒輪(96)嚙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固定機構(10),固定機構(10)包括有第五彈簧(101)、第二固定板(102)、卡塊(103)和第六彈簧(104),第三固定桿(91)與活動板(92)之間均連接有第五彈簧(101),第一固定框(2)遠離吸料管(73)的一側對稱式設有第二固定板(102),第二固定板(102)上均滑動式設有卡塊(103),卡塊(103)與第二固定板(102)之間均連接有第六彈簧(104)。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可分類的廢舊襖衣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彈射機構(11),彈射機構(11)包括有、第二齒條(111)、第四固定桿(112)、轉軸(113)、第二全齒輪(114)、單向齒輪(115)、第三齒條(116)、第七彈簧(117)、活動桿(118)和第五固定桿(119),卡塊(103)外側均設有第二齒條(111),第二固定板(102)上均設有第四固定桿(112),第四固定桿(112)上均轉動式設有轉軸(113),轉軸(113)上均設有第二全齒輪(114)和單向齒輪(115),第二全齒輪(114)位于單向齒輪(115)內側,第二全齒輪(114)與第二齒條(111)嚙合,第四固定桿(112)上均滑動式設有活動桿(118),活動桿(118)上均設有第三齒條(116),第三齒條(116)與單向齒輪(115)嚙合,活動桿(118)與第四固定桿(112)之間連接有第七彈簧(117),活動框(72)底部均設有第五固定桿(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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