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人機交互方法與人機交互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80000421.2 | 申請日: | 2021-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530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彭帥華;武昊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1 | 分類號: | G06F3/01;G06K9/00;G06K9/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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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機交互 方法 裝置 | ||
1.一種人機交互方法,
包括:
獲取移動終端的運動軌跡信息,其中,所述運動軌跡信息通過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傳感器得到;
獲取用戶的第一手勢動作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通過與用戶進行交互的對象設備的光學傳感器得到;
當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與所述運動軌跡信息相匹配時,執行第一控制,所述第一控制包括根據第一手勢動作信息所對應的控制指令執行的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中包含手勢動作形態信息與手勢動作時間信息,
所述運動軌跡信息中包含運動軌跡形態信息與運動軌跡時間信息,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手勢動作形態信息與所述運動軌跡形態信息的相似性以及所述手勢動作時間信息與所述運動軌跡時間信息的一致性,確定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與所述運動軌跡信息相匹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
還包括:
根據所述光學傳感器識別與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對應的用戶,
當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與所述運動軌跡信息相匹配時,認證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所對應的所述用戶為有效用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
還包括:
通過所述光學傳感器獲取所述有效用戶的第二手勢動作信息,所述第二手勢動作信息在時間上晚于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
所述第一控制包括根據所述第二手勢動作信息所對應的控制指令執行的控制。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對象設備是車輛,所述車輛具有顯示器,所述第一控制包括在所述顯示器上顯示包含所述有效用戶在內的環境影像,其中,所述有效用戶在所述環境影像中被突出顯示。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對象設備是車輛,所述第一控制包括:使所述車輛向所述有效用戶進行自主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獲取第一手勢動作信息以所述移動終端被進行預定操作為條件執行。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獲取第一手勢動作信息包括:
從所述移動終端獲取所述移動終端的位置信息;
根據所述位置信息調整所述光學傳感器使所述移動終端位于所述光學傳感器的檢測范圍內。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獲取第一手勢動作信息包括:
在獲取到所述運動軌跡信息但未在預定時間內獲取到所述手勢動作信息時,向所述移動終端發出請求進行第一手勢動作的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機交互方法,
還包括:認證移動終端的ID的有效性,
所述獲取移動終端的運動軌跡信息包括獲取ID有效的移動終端的運動軌跡信息。
11.一種人機交互裝置,應用于與用戶進行交互的對象設備,
包括:
終端軌跡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移動終端的運動軌跡信息,所述運動軌跡信息通過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傳感器得到;
手勢動作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用戶的第一手勢動作信息,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通過所述對象設備的光學傳感器得到;
控制執行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一手勢動作信息與所述運動軌跡信息相匹配時,執行第一控制,所述第一控制包括根據第一手勢動作所對應的控制指令執行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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