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20129698.2 | 申請日: | 2021-0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43975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2 |
| 發明(設計)人: | 劉昕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昕 |
| 主分類號: | B02C18/14 | 分類號: | B02C18/14;B02C18/16;B02C18/22;F16F15/02;F16F15/067 |
| 代理公司: | 北京沃知思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942 | 代理人: | 王茜 |
| 地址: | 730070 甘肅省蘭*** | 國省代碼: | 甘肅;6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法律 文件 粉碎 裝置 | ||
1.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包括框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1)的頂部設置有破碎箱(2),所述破碎箱(2)的右側固定連接有機箱(3),所述機箱(3)內腔底部的靠前位置通過固定塊固定連接有驅動電機(4),所述驅動電機(4)的輸出端焊接有轉桿(5),所述轉桿(5)的表面且位于機箱(3)的內腔套接有主動齒輪(6),所述主動齒輪(6)的表面嚙合有從動齒輪(7),所述從動齒輪(7)的內表面套接有軸桿(8),所述轉桿(5)與軸桿(8)的左側均貫穿破碎箱(2)延伸至破碎箱(2)的內腔通過軸承轉動連接,所述轉桿(5)與軸桿(8)的表面且位于破碎箱(2)的內腔均交錯焊接有破碎片(9),所述破碎箱(2)的底部連通有漏料管(10),所述漏料管(10)的底部延伸至框體(1)的內腔,所述破碎箱(2)底部左右兩側的前后位置均固定連接有柱體(11),所述框體(1)的頂部且與柱體(11)相配合使用的位置均開設有腔體(13),所述柱體(11)的底部延伸至腔體(13)的內腔固定連接有第一緩沖墊(12),所述腔體(13)內腔的底部固定連接有彈簧(15),所述彈簧(15)的頂部固定連接有第二緩沖墊(14),所述第一緩沖墊(12)與第二緩沖墊(14)的左右兩側均與腔體(13)的內表面滑動連接,所述框體(1)的內腔連接有收集箱(19),所述收集箱(19)的左側固定連接有連接板(20),所述連接板(20)的左側固定連接有把手(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2)的頂部開設有進料口(17)。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箱(3)的右側均開設有散熱孔(18),所述散熱孔(18)的數量為若干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2)的底部且位于柱體(11)的外表面均套設有減震墊(16),所述減震墊(16)的厚度為一毫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箱(19)的正面與背面均固定連接有滑塊(23),所述框體(1)內腔的正面與背面且與滑塊(23)相配合使用的位置均開設有滑槽(24),所述滑塊(23)的外表面與滑槽(24)的內表面滑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法律文件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框體(1)底部左右兩側的前后位置均粘接有防滑墊(2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劉昕,未經劉昕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20129698.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