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超氧水生成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406686.0 | 申請日: | 2021-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6161747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6 |
| 發明(設計)人: | 郎旺凱;王軍;趙曉飛;張聰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科勝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461 | 分類號: | C02F1/461;C01B13/11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知睿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9 | 代理人: | 蔡民軍 |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順義***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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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生 裝置 | ||
1.一種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臭氧發生器,具有用于輸出臭氧的臭氧流出口;
主超氧水罐,具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循環超氧水罐,具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緩沖儲液罐,具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接頭管組件,具有對接所述主超氧水罐的第一開口的第一接口、對接所述循環超氧水罐的第一開口的第二接口、對接所述緩沖儲液罐的第一開口的第三接口、對接所述臭氧流出口的第四接口和第五接口、用于輸入原料水的進水口和用于輸出所述超氧水的出水口;
連通管,配置成連通所述主超氧水罐的第二開口和所述循環超氧水罐的第二開口;
泵,接入所述第五接口且被配置成泵送所述原料水、所述臭氧及混合的所述超氧水經所述主超氧水罐、所述連通管、所述循環超氧水罐、所述接頭管組件并返回所述主超氧水罐的循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還包括用于控制所述主超氧水罐中的超氧水濃度的濃度控制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濃度控制器配置成通過控制所述超氧水的循環次數和/或所述臭氧發生器的臭氧流出口輸出的臭氧濃度來控制所述超氧水濃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濃度控制器配置成響應于設定的超氧水濃度,在預定循環次數內,控制泵在第一泵送壓力下進行泵送,且在達到預定循環次數后,停止泵送或控制所述泵在第二泵送壓力下進行泵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濃度控制器配置成響應于設定的超氧水濃度,控制所述臭氧流出口以第一臭氧濃度輸出所述臭氧,且在達到預定循環次數后,控制所述臭氧流出口以第二臭氧濃度輸出所述臭氧。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包括可控流量調節的第一閥和用于用戶操作以允許超氧水通過所述出水口流出的第二閥,其中所述濃度控制器配置成根據所述超氧水濃度和循環狀態控制第一閥的開度,且所述第一閥的所述開度約束了通過所述出水口的最大流量。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控制緩沖儲液罐中的液位的液位控制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控制器配置成響應于所述緩沖儲液罐中的液位到達低液位,允許所述泵進行泵送,且響應于所述緩沖儲液罐中的液位到達高液位,停止經所述進水口的原料水的輸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反應氣體發生器,其連接至所述臭氧發生器的反應氣體流入口;以及/或者
冷卻流體發生器,其包括連接至臭氧發生器的冷卻流體流入口的流出口和與臭氧發生器的冷卻流體流出口連接的流入口。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尾氣排出管,其連接至所述連通管以及所述緩沖儲液罐的第二開口;
氣液分離元件,其設置在所述尾氣排出管內;
尾氣處理裝置,其連接至所述尾氣排出管以處理排出的尾氣。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超氧水罐和所述循環超氧水罐設置的位置處于相同的水平高度上,所述緩沖儲液罐設置的位置低于所述主超氧水罐和所述循環超氧水罐設置的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超氧水生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超氧水罐、循環超氧水罐和緩沖儲水罐均豎直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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