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353010.X | 申請日: | 2021-1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6479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31 |
| 發明(設計)人: | 魯濤;田洋;楊文博;鄒鴻圖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星河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G7/04 | 分類號: | F23G7/04;F23G5/30;F23G5/16;F23G5/4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科創為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84 | 代理人: | 王建成;彭南彪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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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高沸物 廢液 協同 處置 系統 | ||
1.一種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將高沸物、廢液、廢鹽中的有機物轉化為可燃氣體的熱解氣化床、用于將高沸物、廢液、廢鹽中殘留的有機物進行脫除的流化床焚燒爐、用于燃盡所述熱解氣化床產生的可燃氣體和流化床焚燒爐未燃盡有機煙氣的二燃室;
所述熱解氣化床設有用于加入高沸物、廢鹽的進料口,所述熱解氣化床的出料口與所述流化床焚燒爐的進料口連接,所述熱解氣化床設有與所述二燃室連接的可燃氣體出口;所述流化床焚燒爐的出料口連接一出料輸送機,所述流化床焚燒爐的未燃盡有機煙氣的出口與所述二燃室連接;所述二燃室的出料口與所述出料輸送機連接;
所述熱解氣化床設有用于控制其溫度、氧氣濃度的第一控溫控氧風室,所述流化床焚燒爐設有用于控制其溫度、氧氣濃度的第二控溫控氧風室,所述二燃室設有分別與所述第一控溫控氧風室和第二控溫控氧風室連接的第一煙氣出口和第二煙氣出口,所述第一控溫控氧風室和第二控溫控氧風室還分別連接有用于輸入外部空氣的空氣管道,所述二燃室、第一控溫控氧風室、第二控溫控氧風室還分別設有用于輸入外部焚燒廢液的廢液燒嘴、用于輸入外部補充燃料的補充燃料燒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燃氣體出口與所述二燃室之間依次連接有可燃氣體管道、可燃氣體風機和回火閥,所述二燃室內部設有可燃氣體燒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煙氣出口與所述第一控溫控氧風室之間依次連接有第一高溫煙氣管、第一高溫煙氣擋板、第一煙氣管道、第一調節閥、第一控溫控氧風機、第一控溫控氧管道,所述第一煙氣管道還連接一用于輸入外部低溫煙氣的低溫煙氣管道、用于輸入外部空氣的第一空氣管道,所述低溫煙氣管道與所述第一煙氣管道之間還設有一低溫煙氣擋板,所述第一空氣管道與所述第一煙氣管道之間設有第二調節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煙氣出口與所述第二控溫控氧風室之間依次連接有第二高溫煙氣管、第二高溫煙氣擋板、第二煙氣管道、第三調節閥、第二控溫控氧風機、第二控溫控氧管道,所述第二煙氣管道還連接一用于輸入外部空氣的第二空氣管道,所述第二空氣管道與所述第二煙氣管道之間設有第四調節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燃室還設有用于將煙氣排出的第三煙氣出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口設有用于對高沸物、廢鹽進行破碎的旋轉刮刀。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沸物、廢液、廢鹽協同處置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解氣化床沿其運行方向分別設有第一備用卸料口和第二備用卸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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