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41739.2 | 申請日: | 2021-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0027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5 |
| 發明(設計)人: | 楊建校 | 申請(專利權)人: | 諸暨晨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4/02 | 分類號: | B02C4/02;B02C4/28;B02C4/44;B02C18/00;B02C18/10;B24B31/10;B24B31/12;B24B41/04;C04B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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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311831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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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建筑 垃圾 生產 骨料 拋光 系統 | ||
1.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包括殼體(10),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0)左側外壁固定設有運料腔(49),所述運料腔(49)內設有破碎運輸裝置,破碎運輸裝置用于對建筑垃圾的破碎和運輸并且根據不同情況改變運輸高度,所述殼體(10)上端內壁設有研磨拋光腔(50),所述研磨拋光腔(50)內設有粉碎拋光裝置,粉碎拋光裝置用于建筑垃圾粉碎并生產骨料,所述殼體(10)下端內壁設有過濾除水腔(51),所述過濾除水腔(51)內設有磨光除水裝置,磨光除水裝置用于對骨料最后的磨光并去除骨料中的水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其特征在于:破碎運輸裝置包固定在所述運料腔(49)上端外壁的第一電機(17),所述第一電機(17)輸出端設有螺旋軸(52),所述螺旋軸(52)上固定設有第一花鍵槽(18),所述第一花鍵槽(18)上滑動設有第一花鍵(19),所述第一花鍵(19)外壁固定設有絞龍(20),所述絞龍(20)下端固定設有破碎刀(25),所述運料腔(49)右側外壁固定設有運料板(13),所述殼體(10)左側上端外壁固定設有第一電滑槽(16),所述第一電滑槽(16)上滑動設有設第一電滑桿(14),所述殼體(10)上側壁上固定設有進料口(12),所述進料口(12)與所述運料板(13)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其特征在于:粉碎拋光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研磨拋光腔(50)腔體后側的轉動軸(40),所述轉動軸(40)上端設有第一齒輪(41),所述研磨拋光腔(50)下端固定設有拋光保護殼(38),所述拋光保護殼(38)內壁設有左右對稱的拋光壁(47),所述研磨拋光腔(50)腔內前壁上固定設有第三電機(44),所述第三電機(44)輸出端固定設有第二傳動軸(43),所述第二傳動軸(43)外壁固定設有拋光盤(42),所述殼體(10)右側外壁設有水泵(39),所述水泵(39)上固定連接噴水管(11),所述水泵(39)將水通過所述噴水管(11)噴入到研磨拋光腔(50)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其特征在于:粉碎拋光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拋光盤(42)外壁環形固定設有六個固定殼(54),每個所述固定殼(54)上連接支撐拋光桿(45),每個所述支撐拋光桿(45)與所述拋光盤(42)外壁之間連接彈簧(48),每個所述支撐拋光桿(45)上端固定設有支撐盤(55),每個所述支撐盤(55)上端固定設有拋光打磨塊(46),所述第二傳動軸(43)轉動時所述拋光打磨塊(46)會與所述拋光壁(47)之間發生摩擦,所述研磨拋光腔(50)底端后側壁滑動設有擋板(37)。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其特征在于:磨光除水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殼體(10)左側下端固定連接支撐板(56),所述支撐板(56)上端固定連接第二電滑槽(26),所述第二電滑槽(26)上滑動設有第二電滑桿(27),所述第二電滑桿(27)上端轉動設有第二齒輪(28),所述第二齒輪(28)左側轉動設有一個第三齒輪(29),所述第二齒輪(28)右側轉動設有兩個下相互嚙合的第三齒輪(29),所述第二齒輪(28)與第三齒輪(29)嚙合,所述第三齒輪(29)與所述擋板(37)之間進行嚙合運動,所述過濾除水腔(51)內上壁固定設有固定桿(31),所述固定桿(31)下端與殼體(10)轉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利用建筑垃圾生產骨料的拋光系統,其特征在于:除水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殼體(10)下側轉動設有四個拋光壓滾(35),所述拋光壓滾(35)內固定設有加熱絲(32),所述過濾除水腔(51)內固定設有過濾網(34),所述過濾網(34)與所述拋光壓滾(35)連接,所述殼體(10)底端上固定設有刮具(33),所述過濾網(34)與刮具(33)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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