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763165.4 | 申請日: | 2021-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7421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趙國鋒;薛卓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博克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5/02 | 分類號: | E04F15/02;E04F15/18;E04F15/22;C08L27/06;C08K5/12;C08J9/10;B29D7/00;B32B33/00;B32B27/30;B32B27/06;B32B7/022 |
| 代理公司: | 無錫堅恒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348 | 代理人: | 杜興 |
| 地址: | 2144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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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彈性 塑膠 室內 運動 地板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上至下依次復合的耐磨層、耐壓層和發泡底層,所述發泡底層包括第一發泡層和第二發泡層,所述第一發泡層設置于所述耐壓層與所述第二發泡層之間,所述第一發泡層的發泡倍率低于所述第二發泡層的發泡倍率,所述第一發泡層的回彈彈性值低于所述第二發泡層的回彈彈性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泡層的發泡倍率為2.0-2.5,所述第二發泡層的發泡倍率為2.5-3.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泡層的回彈彈性值為20-40%,所述第二發泡層的回彈彈性值為30-5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泡層的平均泡孔直徑小于所述第二發泡層的平均泡孔直徑;所述第一發泡層的平均泡孔直徑為0.05-0.1mm,所述第二發泡層的平均泡孔直徑為0.08-0.12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泡層的厚度為1.5-5.5mm,所述第二發泡層的厚度與所述第一發泡層的厚度之比為1-2:1;所述耐磨層的厚度為0.4-0.8mm,所述耐壓層的厚度為0.4-1.0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數計,所述第一發泡層的發泡原料主要組成為:第一PVC聚合物100份,增塑劑40-50份,發泡劑3-5份,穩定劑0.5-1份,色漿1-3份;
按重量份數計,所述第二發泡層的發泡原料主要組成為:第二PVC聚合物100份,增塑劑45-55份,發泡劑4-6份、穩定劑0.5-1份,色漿1-3份;所述第一PVC聚合物的平均聚合度為900-1000,所述第二PVC聚合物的平均聚合度為1000-110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PVC聚合物為中泰化學PVC糊樹脂GP62,所述第二PVC聚合物為臺塑PVC糊樹脂PR-450。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層為100%PVC耐磨層,所述耐壓層的材料為聚氯乙烯糊狀樹脂。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塑劑為DOTP。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彈性塑膠室內運動地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按比例配制原料組分,將聚合物和增塑劑攪拌均勻,隨后加入發泡劑、穩定劑、色漿并攪拌均勻,最后進行脫泡處理,分別得到第一發泡層原料和第二發泡層原料;
S2:以離型紙為基材層,依次層疊涂覆耐磨層、耐壓層;
S3:在耐壓層上涂覆第一發泡層原料,經160-165℃烘烤、冷卻得到第一發泡層;
S4:在第一發泡層上涂覆第二發泡層原料,經200-220℃烘烤、冷卻得到第二發泡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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