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樁能源管理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83306.1 | 申請日: | 2021-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021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陸水錦;莫育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60L53/60 | 分類號: | B60L53/60;B60L53/62;B60L53/64;B60L53/66;B60L55/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楊學強 |
| 地址: | 31400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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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能源 管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充電樁能源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到電動汽車的充電請求時,根據所述充電請求獲取所述電動汽車的充電信息,所述充電信息包括剩余電量、電池容量、充電時長、充電最大功率、放電最大功率;
根據所述充電信息判斷所述電動汽車是否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
當所述電動汽車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時,根據所述剩余電量、電池容量計算所述電動汽車的需求電量,并將所述充電時長劃分為各單位時長,并獲取所述各單位時長對應的單位電費;
結合預設的電費計算模型,通過將所述需求電量、各單位時長、單位電費、電最大功率、放電最大功率輸入到所述電費計算模型,得到所述電動汽車在所述充電時長內充滿所述電池容量所需的最小總電費;
根據所述最小總電費獲取對應的,所述電動汽車在所述充電時長內各單位時長的充放電計劃,并輸出所述充放電計劃;
接收到調頻響應時,獲取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的電動汽車參與所述調頻響應,并獲取接收到所述調頻響應時,參與所述調頻響應的調頻電動汽車的當前電量;
根據所述當前電量,結合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充電信息,計算得到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調頻優先級,并根據所述調頻優先級決定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順序參與所述調頻響應;
獲取剩余充電時長,根據所述剩余充電時長和充電最大功率計算理論時長;
計算所述剩余充電時長與理論時長的差值,并通過所述差值與所述當前電量求商,當商的數值越小時,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調頻優先級越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樁能源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充電信息判斷所述電動汽車是否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包括:
根據所述需求電量和所述充電最大功率計算需求時長,并將所述需求時長與所述充電時長進行對比;
根據對比結果判斷所述電動汽車是否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樁能源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充電信息中不包含所述充電時長時,獲取所述電動汽車的歷史充電記錄,根據所述歷史充電記錄確定所述充電時長。
4.一種充電樁能源管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到電動汽車的充電請求時,根據所述充電請求獲取所述電動汽車的充電信息,所述充電信息包括剩余電量、電池容量、充電時長、充電最大功率、放電最大功率;
判斷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充電信息判斷所述電動汽車是否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
計算模塊,用于當所述電動汽車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時,根據所述剩余電量、電池容量計算所述電動汽車的需求電量,并將所述充電時長劃分為各單位時長,并獲取所述各單位時長對應的單位電費;
輸入模塊,用于結合預設的電費計算模型,通過將所述需求電量、各單位時長、單位電費、電最大功率、放電最大功率輸入到所述電費計算模型,得到所述電動汽車在所述充電時長內充滿所述電池容量所需的最小總電費;
輸出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最小總電費獲取對應的,所述電動汽車在所述充電時長內各單位時長的充放電計劃,并輸出所述充放電計劃;
第二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到調頻響應時,獲取存在能源管理的空余時間的電動汽車參與所述調頻響應,并獲取接收到所述調頻響應時,參與所述調頻響應的調頻電動汽車的當前電量;
第二計算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當前電量,結合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充電信息,計算得到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調頻優先級,并根據所述調頻優先級決定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順序參與所述調頻響應;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剩余充電時長,根據所述剩余充電時長和充電最大功率計算理論時長;
第三計算模塊,用于計算所述剩余充電時長與理論時長的差值,并通過所述差值與所述當前電量求商,當商的數值越小時,所述調頻電動汽車的調頻優先級越高。
5.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程序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充電樁能源管理方法的步驟。
6.一種非暫態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該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充電樁能源管理方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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