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物資標示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36369.1 | 申請日: | 2021-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801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葉燦倫;劉海濤;田旦瑜;陳志明;莫桂良;陳玩通;周智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 |
| 主分類號: | G09F7/18 | 分類號: | G09F7/18;A01M2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510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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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物資 標示 裝置 | ||
1.一種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標識卡(1),用于記錄物資的基本信息;
驅鳥機構(2),用于驅趕附近的鳥類,所述標識卡(1)可拆卸連接在所述驅鳥機構(2)上;
固定組件(3),設置于所述驅鳥機構(2)上并且延伸出所述驅鳥機構(2)的兩端,所述固定組件(3)與所述物資可拆卸連接以將所述驅鳥機構(2)固定于所述物資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鳥機構(2)包括:
箱體(21),所述箱體(21)內開設有第一風道(211),所述第一風道(211)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進風口(2112)和第一出風口(2111),所述第一風道(211)用于流通風流;
第一發音簧片(22),設置于所述第一風道(211)內,所述風流能夠經過所述第一發音簧片(2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進風口(2112)與所述第一出風口(2111)分別位于所述箱體(21)相對的兩個側壁上,并且沿所述第一進風口(2112)至所述第一出風口(2111)的方向,所述第一風道(211)的寬度逐漸減小,所述第一發音簧片(22)位于所述第一出風口(2111)處。
4.根據權利要求2-3任一項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21)內還開設有第二風道(212),所述第二風道(212)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二進風口(2122)和第二出風口(2121),所述第二出風口(2121)與所述第一出風口(2111)分別位于所述箱體(21)的兩個不同的側壁上;
所述第二風道(212)內設置有第二發音簧片(2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進風口(2122)與所述第二出風口(2121)分別位于所述箱體(21)相對的兩個側壁上,并且沿所述第二進風口(2122)至所述第二出風口(2121)的方向,所述第二風道(212)的寬度逐漸減小,所述第二發音簧片(23)位于所述第二出風口(2121)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21)內設置有風道隔板(213),所述第一風道(211)與所述第二風道(212)相鄰間隔設置于所述箱體(21)內,所述風道隔板(213)分隔所述第一風道(211)與所述第二風道(212)。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鳥機構(2)還包括電子驅鳥器(24),所述電子驅鳥器(24)固定在所述箱體(21)上,并且能夠發出不同頻率的聲音以驅趕附近的鳥類。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鳥機構(2)還包括供電組件(25),所述供電組件(25)包括:
電池(251),安裝于所述箱體(21)上電池倉內,所述電池(251)與所述電子驅鳥器(24)電連接;
太陽能發電板(252),安裝于所述箱體(21)的頂部,所述太陽能發電板(252)與所述電池(251)電連接,并且能夠給所述電池(251)充電。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伸縮桿(4),所述伸縮桿(4)可拆卸連接在所述驅鳥機構(2)的底部以支撐所述驅鳥機構(2)。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資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鳥機構(2)上設置有卡槽,所述標識卡(1)插裝在所述卡槽內,并且所述卡槽的周部設置有發光件(5),所述發光件(5)能夠照亮所述標識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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