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及其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32284.6 | 申請日: | 2021-06-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4562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劉云浪;傅學怡;吳國勤;張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悉地國際設計顧問(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34 | 分類號: | E04B1/34;E04B1/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框架 核心 建筑結構 及其 施工 方法 | ||
1.一種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核心筒結構;
外框架結構,設于所述核心筒結構的周側;所述外框架結構包括至少一個豎向設置的第一框架柱,所述外框架結構還包括水平設置于相鄰所述第一框架柱之間和/或水平設置于所述第一框架柱與所述核心筒結構之間的第一框架梁;
斜撐框架結構,設于所述核心筒結構的周側;所述斜撐框架結構包括至少一個豎向設置的第二框架柱,所述斜撐框架結構還包括水平設置于相鄰所述第二框架柱之間和/或水平設置于所述第二框架柱與所述核心筒結構之間的第二框架梁;
相鄰所述第二框架柱與相鄰所述第二框架梁圍成第一框格,和/或,所述第二框架柱、所述核心筒結構以及相鄰所述第二框架梁圍成第二框格;所述第一框格和所述第二框格內設有斜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還包括連續梁,所述連續梁用于連接所述外框架結構中的所述第一框架柱與所述斜撐框架結構中的所述第二框架柱,和/或,所述連續梁用于連接所述外框架結構中的所述第一框架柱與所述斜撐框架結構中的所述第二框架梁。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框架結構設有多個,多個所述斜撐框架結構對稱布置于所述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框架結構中的各所述斜撐成對設置,且成對設置的兩所述斜撐關于所述斜撐框架結構的中心線對稱布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格內的所述斜撐的端部與對應的所述第二框架柱及所述第二框架梁相連接;所述第二框格內的所述斜撐的一端與對應的所述第二框架柱及所述第二框架梁相連接,另一端與對應的所述第二框架梁及所述核心筒結構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所述第一框格中和/或至少部分所述第二框格中設有兩個所述斜撐,兩個所述斜撐交叉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交叉設置的兩所述斜撐中的一個包括兩個節桿,兩個所述節桿相互靠近的端部焊接固定于另一個所述斜撐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鉸接于所述第一框格內和所述第二框格內。
9.一種用于如上述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斜撐框架-核心筒建筑結構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撐框架結構制作時,所述斜撐在所述斜撐框架結構中的所述第二框架柱和所述第二框架梁全部搭建完成后再安裝。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悉地國際設計顧問(深圳)有限公司,未經悉地國際設計顧問(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63228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同類專利
- 專利分類
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