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充電槍即插即認證的充電計量繳費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87428.0 | 申請日: | 2021-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8779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明(設計)人: | 翟峰;趙兵;許海清;李保豐;許斌;付義倫;馬超;梁曉兵;李智虎;劉鷹;岑煒;曹永峰;孔令達;徐萌;馮云;趙英杰;馮占成;任博;韓文博;盧艷;王楠;周琪;鄭旖旎;張庚;苑立鵬;袁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5/00 | 分類號: | G07F15/00;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姜麗樓 |
| 地址: | 100192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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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充電 槍即插即 認證 計量 繳費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充電槍即插即認證的充電計量繳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將包含用戶身份信息的安全芯片,置于身份卡片內;
將所述身份卡片安裝于電動汽車的充電接口插座端子上;將電動汽車的信息與所述身份片內的用戶身份信息綁定;
充電槍掃描所述身份卡片,識別所述安全芯片內的用戶信息,當用戶身份認證通過后,使用充電槍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充電完畢后,生成充電帳單,并通過所述身份卡片進行繳費結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用戶身份信息的安全芯片,內置密碼算法與密鑰,密碼算法使用SM1、SM2、SM3、SM4、SM7、SM9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的方式進行加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卡片,還可以安裝于電動汽車的充電接口的四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將電動汽車的信息與所述身份卡片內的用戶身份信息綁定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將綁定的信息存儲于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充電槍掃描所述身份卡片,識別所述安全芯片內的用戶信息,當用戶身份認證通過后,使用充電槍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包括:
充電槍通過掃描所述身份卡片,獲得安全芯片內的用戶信息;
充電樁將所述安全芯片內的用戶信息轉發給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
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通過識別電動汽車的信息與所述安全芯片內的用戶身份信息,對用戶身份進行認證,當認證通過后,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充電完畢后,生成充電帳單,并通過所述身份卡片進行繳費結算,包括:
充電完畢后,充電樁根據充電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記算充電時長;
根據充電時長和單位時間的充電金額,計算消費總金額,并將消費數據發送給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
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生成帳單,從身份卡片綁定的消費帳戶中進行繳費結算。
7.一種基于充電槍即插即認證的充電計量繳費裝置,由身份標識單元、綁定單元和充電繳費單元構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身份標識單元,用于將包含用戶身份信息的安全芯片,置于身份卡片內;
綁定單元,用于將所述身份卡片安裝于電動汽車的充電接口插座端子上;將電動汽車的信息與所述身份片內的用戶身份信息綁定;
充電繳費單元,用于充電槍掃描所述身份卡片,識別所述安全芯片內的用戶信息,當用戶身份認證通過后,使用充電槍對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充電完畢后,生成充電帳單,并通過所述身份卡片進行繳費結算。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充電繳費單元,包括:
充電時長計算子單元,用于充電完畢后,充電樁根據充電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記算充電時長;
消費總金額計算子單元,用于根據充電時長和單位時間的充電金額,計算消費總金額,并將消費數據發送給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
繳費結算子單元,用于后臺登錄與查詢系統生成帳單,從身份卡片綁定的消費帳戶中進行繳費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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