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66807.1 | 申請日: | 2021-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8884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冉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鑫澤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1/16 | 分類號: | G01N1/16 |
| 代理公司: | 重慶樂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21 | 代理人: | 張麗楠 |
| 地址: | 40830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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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廢水 治理 取樣 裝置 | ||
1.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包括取樣桿和取樣罐(5),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桿包括外殼(1)和設于外殼(1)內的第一導管(21)和第二導管(22),所述外殼(1)的頂端安裝有上蓋板(121)、底端安裝有下蓋板(13),所述下蓋板(13)上開設有預留槽(131),所述第一導管(21)和第二導管(22)的底端安裝有隔板(122),所述上蓋板(121)和隔板(122)上均設有與第一導管(21)和第二導管(22)相匹配的第一通孔,所述外殼(1)上開設有安裝槽(19),所述安裝槽(19)內鉸接有頂板(33),所述頂板(33)的一端連接有牽引板(34),所述牽引板(34)上開設有滑槽(341),所述外殼(1)上設有拉桿座(14),所述拉桿座(14)內穿設有拉桿(15),所述拉桿(15)底端安裝有第一U形架(151),所述第一U形架(151)上安裝有牽引軸(152),所述牽引軸(152)位于滑槽(341)內,所述取樣罐(5)包括罐體(51),所述罐體(51)上端一體成型有底端封閉的安裝筒(52),所述安裝筒(52)上設有第二通孔,安裝筒(52)于第二通孔位置設有套管(54),所述罐體(51)底端設有進水管(53),所述套管(54)內穿設有連桿(55),所述連桿(55)的頂端和底端分別安裝有錐臺(551)和封堵塞(552),所述錐臺(551)與安裝筒(52)之間設有第一彈簧(56),所述安裝筒(52)上開設有環形槽(541),所述環形槽(541)內開設有氣孔(542),所述連桿(55)上安裝有與環形槽(541)相匹配的封堵環(553),所述進水管(53)上安裝有浮塊(5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上設有安裝倉(41),外殼(1)與第一導管(21)上均開設有與所述安裝倉(41)相對應的第三通孔,所述安裝倉(41)內滑動安裝以后限位楔塊(42),所述限位楔塊(42)與安裝倉(41)之間安裝有第二彈簧(4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上鉸接有第二U形架(31),所述第二U形架(31)上設有推桿(32),所述拉桿(15)上設有頂桿(17),所述頂桿(17)上設有限位桿(17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座(14)上開設有缺口(141),所述拉桿(15)上安裝有限位板(153),所述拉桿(15)上套設有第三彈簧(16),所述第三彈簧(16)位于缺口(141)內,所述限位板(153)位于第三彈簧(16)下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塊(57)底端設有隔離環(571),所述隔離環(571)的高度大于罐體(51)頂端到錐臺(551)頂端之間的高度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的內壁于隔板(122)的下部設有限位臺(18)。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堵塞(552)呈圓錐形,所述進水管(53)的底端開設有與封堵塞(552)相匹配的倒角(531),所述封堵環(553)的端面為梯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一種用于廢水治理的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的外部設有長度標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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