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配送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340083.9 | 申請日: | 2021-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0413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鴻鋒;安勝偉;靳玉濤;王金光;王廣東;王龍剛;邢海瀟;陳東旭;鄭旭;宮成龍;賈赤福;姜宇含;秦佳星;田佳;張艷麗;田興豪;陳華順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63/04 | 分類號: | B62D63/04;B62D63/08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旭昌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6 | 代理人: | 張會強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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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 配送 | ||
1.一種無人配送車,包括無人車(1)和貨柜(3),其特征在于:
所述貨柜(3)上設有以支撐起所述貨柜(3)的若干支腿(4),于各所述支腿(4)的底端設有行走輪(5),所述無人車(1)能夠至少部分地由所述貨柜(3)的一側橫向駛入或駛出所述貨柜(3)的下方,并于所述無人車(1)和所述貨柜(3)之間設有鎖定機構;
所述無人車(1)駛入所述貨柜(3)下方時,所述鎖定機構能夠構成所述無人車(1)和所述貨柜(3)之間的鎖定,以能夠由所述無人車(1)帶動所述貨柜(3)移動,并于所述無人車(1)和所述貨柜(3)之間設有引導所述無人車(1)駛入或駛出所述貨柜(3)下方的導向機構;
所述鎖定機構包括導向滑動地設于所述無人車(1)和所述貨柜(3)兩者之一上的鎖定塊(12),以及驅使所述鎖定塊(12)滑動的第二鎖定驅動裝置,還包括設于所述無人車(1)和所述貨柜(3)兩者另一上的以供所述鎖定塊(12)插入的鎖定槽(703),且所述鎖定塊(12)的滑動方向沿橫向布置,并正交于所述導向機構的引導方向;
或者,所述鎖定機構包括對應于各所述支腿(4)設于所述無人車(1)上的限位件(19),以及驅使各所述限位件(19)運動的驅動單元,且所述限位件(19)上形成有以供所述支腿(4)至少部分嵌入的卡槽(194),并由所述驅動單元的驅使,各所述支腿(4)能夠嵌入并定位于對應的所述卡槽(194)內,而構成對所述無人車(1)和所述貨柜(3)之間的鎖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機構包括設于所述無人車(1)頂部的兩個并排布置的下導向塊(6),以及與各所述下導向塊(6)一一對應地設于所述貨柜(3)底部的兩個上導向塊(7),且由各所述下導向塊(6)與對應的所述上導向塊(7)相對端面之間的滑動抵接,構成對所述無人車(1)駛入或駛出的導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槽(703)與所述鎖定塊(12)為呈對角布置的兩組。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定驅動裝置包括旋轉動力輸出單元(13),連接于所述旋轉動力輸出單元(13)的動力輸出端上的驅動桿(14),以及分別鉸接于所述驅動桿(14)的兩端和各所述鎖定塊(12)之間的連桿(15)。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于所述無人車(1)的頂部通過減震懸置(17)連接設置有安裝板(16),所述下導向塊(6)以及所述鎖定機構中的所述鎖定塊(12)及所述第二鎖定驅動裝置或者所述鎖定槽(703)設于所述安裝板(16)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4)為分別靠近所述貨柜(3)前后端布置的兩對,各對所述支腿(4)分設于所述貨柜(3)的兩側,且與前后端的所述支腿(4)對應設置的卡槽(194)為相對或背對布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各所述支腿(4)嵌入對應的所述卡槽(194)內時,所述貨柜(3)一側的前后兩個所述支腿(4)之間的距離大于同側的前后兩個卡槽(194)之間的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1、6或7所述的無人配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包括與各所述限位件(19)一一對應設置的伺服電機(20),各所述限位件(19)連接于對應的所述伺服電機(20)的輸出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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