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橋梁防撞主動防御系統的使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290857.1 | 申請日: | 2021-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510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1 |
| 發明(設計)人: | 陳善勤;許津玲;劉勇;何濤;馬正勇;劉思凱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江重慶航運工程勘察設計院;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3/02 | 分類號: | G08G3/02;G08B7/06;G08B21/18 |
| 代理公司: | 重慶博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肖云杰 |
| 地址: | 401147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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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橋梁 主動 防御 系統 使用方法 | ||
1.一種橋梁防撞主動防御系統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橋梁防撞主動防御系統,所述橋梁防撞主動防御系統包括橋墩主動防撞控制部分和船載部分,所述船載部分包括船舶上搭載的船用雷達、ARPA自動雷達標繪儀和船載AIS設備;所述橋墩主動防撞控制部分包括若干雷達應答器以及用于數據處理控制的中控電腦,中控電腦信號連接AIS虛擬航標單元和告警單元;所述告警單元包括甚高頻發射機和聲光報警器;
橋梁防撞主動防御系統的使用方法包括分級預警方法和防誤報警方法;
所述分級預警方法包括:沿水流方向,按船舶至橋梁的距離劃分預警范圍,不同的距離對應不同的預警范圍,針對不同預警范圍內的船舶采取不同的預警方式以區分預警的緊急程度,從而提現不同的預警級別;
所述防誤報警方法包括:根據預警范圍內船舶的姿態和航速,與中控電腦中載有的正常行駛船舶姿態和航速判據作對比,如果與判據不符,則判斷為特殊船舶并不觸發所述分級預警方法中的預警方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橋梁防撞主動防御系統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分級預警方法中,以橋梁為起始參考點,將船舶保持航速下行3-6分鐘和上行3-5分鐘航程的距離分別設定為橋位上游、下游的初級預警范圍,針對初級預警范圍內朝向橋梁行進的船舶采用甚高頻發射機和船載AIS設備進行預警;
以橋梁為起始參考點,將船舶保持航速上行和下行3分鐘航程內的距離設定為高級預警范圍,針對高級預警范圍內朝向橋梁行進的船舶采用甚高頻發射機、船載AIS設備和聲光報警器進行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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