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卷曲顯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275881.8 | 申請日: | 2021-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6760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13 |
| 發明(設計)人: | 洪志毅;陳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30 | 分類號: | G09F9/30;G09F9/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晟睿智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03 | 代理人: | 于淼 |
| 地址: | 201201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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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卷曲 顯示裝置 | ||
1.一種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柔性顯示屏和至少一個卷軸;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卷曲狀態和展平狀態,在所述卷曲狀態下,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相對的卷曲端以及自由端,所述柔性顯示屏能夠繞所述卷曲端卷繞在所述卷軸上;還包括至少一個位于所述自由端的拉伸部,所述拉伸部可在外力作用下帶動所述柔性顯示屏展開;所述拉伸部的可拉伸程度大于所述柔性顯示屏的可拉伸程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拉伸部包括多個陣列排布的顯示島和連接相鄰兩個所述顯示島的拉伸橋,所述顯示島包括至少一個像素單元,所述拉伸橋為可拉伸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伸部包括緩沖層;沿垂直于所述柔性顯示屏所在平面的方向上,所述緩沖層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側和第二側;
所述第一側或所述第二側上設有多個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和所述第二側均設置有多個所述凹槽。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任一項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沿垂直于所述柔性顯示屏所在平面的方向,所述凹槽的深度小于所述緩沖層的厚度。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側的第一凹槽和位于所述第二側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在所述柔性顯示屏的出光面的正投影與所述第二凹槽在所述柔性顯示屏的出光面的正投影交錯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顯示區和非顯示區,所述拉伸部至少位于所述柔性顯示屏的所述非顯示區。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柔性基板,所述緩沖層與所述柔性基板同層同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柔性蓋板,所述緩沖層與所述柔性蓋板同層同材料。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伸部還位于所述柔性顯示屏的所述顯示區,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支撐層,所述緩沖層與所述支撐層同層同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沿垂直于所述柔性顯示屏所在平面的方向,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貫穿所述緩沖層。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非顯示區范圍內,相鄰兩個所述凹槽之間的間距為D1;
在所述顯示區范圍內,相鄰兩個所述凹槽之間的間距為D2,其中D1≥D2。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展平狀態下,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靠近所述卷軸的第一端和遠離所述卷軸的第二端,沿著所述第二端指向所述第一端的方向,相鄰兩個所述凹槽之間的間距逐漸減小。
14.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沿垂直于所述柔性顯示屏所在平面的方向,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等于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
相鄰兩個所述第一凹槽之間的間距等于相鄰兩個所述第二凹槽之間的間距。
15.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卷曲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緩沖層的厚度范圍為20-50um;
所述第一凹槽的深度范圍為0.1-1um,所述第二凹槽的深度范圍為0.1-1um;
相鄰兩個所述第一凹槽之間的間距范圍為9-10.5um,相鄰兩個所述第二凹槽之間的間距范圍為9-10.5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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