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小型化濾波橫跨定向耦合器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257077.7 | 申請日: | 2021-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4088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劉宏梅;李曉婷;馬逸涵;張紅曉;王遙;房少軍;王鐘葆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連海事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1P5/18 | 分類號: | H01P5/18 |
| 代理公司: | 大連東方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姜玉蓉;李洪福 |
| 地址: | 116026 遼***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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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小型化 濾波 橫跨 定向耦合器 | ||
1.一種具有寬通帶、寬阻帶響應的小型化濾波橫跨定向耦合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行耦合線、串聯傳輸線、四個副電路和四個50歐姆匹配端口;
所述平行耦合線包括第一段平行耦合線(11)、第二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2)、第三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3)、第四段平行耦合線(14);所述串聯傳輸線包括第一段串聯傳輸線(21)、第二段串聯傳輸線(22)、第三段串聯傳輸線(23)、第四段串聯傳輸線(24)、第五段串聯傳輸線(25)、第六段串聯傳輸線(26)、第七段串聯傳輸線(27)和第八段串聯傳輸線(28),所述四個副電路包括第一副電路(31)、第二副電路(32)、第三副電路(33)、第四副電路(34);
所述第一段平行耦合線(11)包括第一耦合線(111)和第二耦合線(112);所述第二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2)包括第三耦合線(121)、第四耦合線(122)、第一集總電容(123)和第二集總電容(124);所述第三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3)包括第五耦合線(131)、第六耦合線(132)、第三集總電容(133)和第四集總電容(134);所述第四段平行耦合線(14)包括第七耦合線(141)、第八耦合線(142);所述第一副電路(31)包括第一并聯微帶線(311)、第五集總電容(312)、第九耦合線(313)、第十耦合線(314)、第二并聯微帶線(315)、第六集總電容(316);所述第二副電路(32)包括第三并聯微帶線(321)、第七集總電容(322)、第十一耦合線(323)、第十二耦合線(324)、第四并聯微帶線(325)、第八集總電容(326);所述第三副電路(33)包括第五并聯微帶線(331)、第九集總電容(332)、第十三耦合線(333)、第十四耦合線(334)、第六并聯微帶線(335)和第十集總電容(336);所述第四副電路(34)包括第七并聯微帶線(341)、第十一集總電容(342)、第十五耦合線(343)、第十六耦合線(344)、第八并聯微帶線(345)和第十二集總電容(346);
所述第一段串聯傳輸線(21)與第九耦合線(313)的上端相連接,第二段串聯傳輸線(22)與第一耦合線(111)的一端相連接、與第十耦合線(314)的下端相連接,第三段串聯傳輸線(23)與第十一耦合線(323)的上端相連接,第四段串聯傳輸線(24)與第七耦合線(141)的一端相連接、與第十二耦合線(324)的下端相連接,第五段串聯傳輸線(25)與第十三耦合線(333)的下端相連接,第六段串聯傳輸線(26)與第二耦合線(112)的一端相連接、與第十四耦合線(334)的上端相連接,第七段串聯傳輸線(27)與第十五耦合線(343)的下端相連接,第八段串聯傳輸線(28)與第八耦合線(142)的一端相連接、與第十六耦合線(344)的上端相連接;所述第一并聯微帶線(311)與第一段串聯傳輸線(21)的下端連接,第二并聯微帶線(315)與第二段串聯傳輸線(22)的上端連接,第三并聯微帶線(321)與第三段串聯傳輸線(23)的下端連接,第四并聯微帶線(325)與第四段串聯傳輸線(24)的上端連接,第五并聯微帶線(331)與第五段串聯傳輸線(25)的上端連接,第六并聯微帶線(335)與第六段串聯傳輸線(26)的下端連接,第七并聯微帶線(341)與第七段串聯傳輸線(27)的上端連接,第四并聯微帶線(325)與第八段串聯傳輸線(28)的下端連接;所述第九耦合線(313)的下端、第十耦合線(314)的上端、第十一耦合線(323)的下端、第十二耦合線(324)的上端、第十三耦合線(333)的上端、第十四耦合線(334)的下端、第十五耦合線(343)的上端以及第十六耦合線(344)的下端接地;
所述第一集總電容(123)位于第三耦合線(121)和第四耦合線(122)的端部之間,第二集總電容(124)位于第三耦合線(121)和第四耦合線(122)中間,第三集總電容(133)位于第五耦合線(131)和第六耦合線(132)的端部之間,第四集總電容(134)位于第五耦合線(131)和第六耦合線(132)中間,第五集總電容(312)位于第一并聯微帶線(311)的末端,第六集總電容(316)位于第二并聯微帶線(315)的末端,第七集總電容(322)位于第三并聯微帶線(321)的末端,第八集總電容(326)位于第四并聯微帶線(325)的末端,第九集總電容(332)位于第五并聯微帶線(331)的末端,第十集總電容(336)位于第六并聯微帶線(335)的末端,第十一集總電容(342)位于第七并聯微帶線(341)的末端,第十二集總電容(346)位于第八并聯微帶線(345)的末端;
所述第一段平行耦合線(11)、第二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2)、第三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3)和第四段平行耦合線(14)具有相同的奇偶模特性阻抗;所述第一段平行耦合線(11)和第四段平行耦合線(14)具有相同的電長度;所述第二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2)和第三段電容加載平行耦合線(13)具有相同的電長度;所述第一段串聯傳輸線(21)、第二段串聯傳輸線(22)、第三段串聯傳輸線(23)、第四段串聯傳輸線(24)、第五段串聯傳輸線(25)、第六段串聯傳輸線(26)、第七段串聯傳輸線(27)和第八段串聯傳輸線(28) 的電長度和特性阻抗相同;所述第一副電路(31)、第二副電路(32)、第三副電路(33)、第四副電路(34)具有相同的電路參數;所述第一并聯微帶線(311)、第二并聯微帶線(315)、第三并聯微帶線(321)、第四并聯微帶線(325)、第五并聯微帶線(331)、第六并聯微帶線(335)、第七并聯微帶線(341)、第八并聯微帶線(345)具有相同的電長度和特性阻抗;所述第九耦合線(313)、第十耦合線(314)、第十一耦合線(323)、第十二耦合線(324)、第十三耦合線(333)、第十四耦合線(334)、第十五耦合線(343)、第十六耦合線(344)具有相同的電長度和奇偶模特性阻抗;所述第一集總電容(123)、第三集總電容(133)具有相同的電容值;所述第二集總電容(124)、第四集總電容(134)具有相同的電容值;所述第五集總電容(312)、第六集總電容(316)、第七集總電容(322)、第八集總電容(326)、第九集總電容(332)、第十集總電容(336)、第十一集總電容(342)、第十二集總電容(346)具有相同的電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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