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50919.1 | 申請日: | 2021-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0850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張娟花;安云娜;林繼銘;盧向暉;趙鑫海;陳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C15/18 | 分類號: | G21C15/18;G21C15/1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林儉良 |
| 地址: | 518031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上步中路***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壓力容器 頂部 不可 凝結 氣體 體積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可用于反應堆中,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監測所述反應堆的運行狀態;當所述反應堆處于嚴重事故預防功能階段時,執行步驟S2;當所述反應堆處于嚴重事故緩解功能階段時,執行步驟S3;
S2:監測所述壓力容器的實時水位和/或實時過冷度,當所述壓力容器的實時水位低于第一設定水位和/或所述實時過冷度大于設定過冷度時,啟動堆頂事故排氣系統;
S3:啟動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2中,采用熱電偶式測量儀表對所述壓力容器的水位進行測量;或者,采用壓差式測量儀表對所述壓力容器的水位進行測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2中,包括以下步驟:
S2-1:通過在所述壓力容器的出口端設置的若干熱電偶采集熱電信號,將采集到的所述熱電信號傳輸至所述熱電偶式測量儀表;或者,
通過設置在所述壓力容器的出口端的壓力傳感器采集壓力信號,并將采集到的所述壓力信號傳輸至所述壓差式測量儀表;
S2-2:根據所述熱電信號或所述壓力信號換算得到所述壓力容器的實時水位;
S2-3:當所述實時水位低于所述第一設定水位時,啟動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2-3前,還包括以下步驟S2-4:監測所述壓力容器的所述實時過冷度,并在所述實時過冷度大于所述設定過冷度時執行所述步驟S2-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定過冷度為設定壓力條件下的堆芯設計過冷度上浮5-15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2-4之后,進一步包括步驟S2-5:監測所述反應堆的穩壓器實際水位,在所述穩壓器實際水位大于穩壓器預設水位時,執行所述步驟S2-3。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定穩壓器預設水位為所述穩壓器的標準水位增加10-15%。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還包括在步驟S2-3之后執行:
S2-6: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啟動后,持續監測所述壓力容器的所述實時水位,當所述實時水位高于所述第二設定水位時,關閉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或者
S2-7: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啟動后,維持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處于開啟狀態,在設定時長之后,關閉所述堆頂事故排氣系統。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定時長為2-5分鐘。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壓力容器頂部不可凝結氣體的體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設定水位高于所述第一設定水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050919.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