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47027.6 | 申請日: | 2021-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84171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2 |
| 發明(設計)人: | 劉國柄;劉嘉;程艷宇;呂宏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智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G06Q40/02;G06N20/00;G06F21/60;G06F21/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87 | 代理人: | 楊波 |
| 地址: | 100020 北京市朝***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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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防止 大宗 商品 銀行 重復 借貸 欺詐 行為 方法 | ||
1.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步驟如下:
步驟一:假設有A、B兩家銀行,A銀行擁有的抵押憑證ID號為XA,B銀行現在收到抵押憑證ID號為XB;
步驟二:B銀行通過RSA非對稱加密算法生成秘鑰(n,e,d),并將(n,e)作為公鑰發送給A銀行;
步驟三:A銀行獲得公鑰后,基于Hash算法并使用一個隨機數對XA加密生成YA,將YA發送給B銀行;
步驟四:B銀行對收到的YA進行私鑰解密生成ZA。并對自己數據XB進行哈希生成ZB。將ZA和ZB發送給A銀行;
步驟五:A銀行對ZA中的數據除掉第二步生成的隨機數以后,再次哈希,生成DA;
步驟六:把DA和ZB取交集,生成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數據交集I。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由于數據隱私保護,任何底層的抵押憑證數據,公司是不能和其它公司泄露的,由于倉庫公司開具的抵押憑證的id號是唯一的。當抵押人出示該抵押憑證時,銀行可以通過判斷該抵押憑證的id號是否已被其他銀行使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的XA為[u1,u2,u3,u4],XB為[u1,u2,u3,u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可以保證雙方知道[u1,u2,u3],而A方不知道B方有[u5],B方不知道A有[u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三中的YA算法為:
YA={rie*H(ui)|ui∈XAri:rand}
YA={rieH(u1),r2eH(u2),r3eH(u3),r4eH(u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四中的ZA算法為:
ZA={(rieH(ui))d=ri*(H(ui))d%n|rieH(ui)∈YA}
ZB={H((H(ui)d)|u∈XB)}
I,ZA=>{u1,u2,u3}。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五中的DA算法為:
DA={H(ri*(H(ui))d/ri)=H((H(ui))d)|ri*(H(ui))d∈ZA}。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六中的I算法為:
I=DA∩ZB={H((H(u1))d),((H(u2))d),((H(u3))d)}
I,DA=>{u1,u2,u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明文數據進行傳遞,即使采用暴力或者碰撞的方式,依然解析不出原始的id,很好的保護了雙方的差集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止大宗商品在多個銀行重復借貸欺詐行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交集I解密即可生成[u1,u2,u3],結合[u1,u2,u3],B銀行就知道[u1,u2,u3]這些抵押數據已經在A銀行使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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