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的藥劑和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008756.0 | 申請日: | 2021-0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2765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曹建;王靜剛;陳攀;陳志強;饒金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南大學;廣東省科學院資源綜合利用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B03D1/012 | 分類號: | B03D1/012;B03D103/02;B03D101/04 |
| 代理公司: | 長沙市融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3114 | 代理人: | 盛武生;魏娟 |
| 地址: | 41008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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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方鉛礦 閃鋅礦 選擇性 浮選 分離 藥劑 方法 | ||
1.一種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將包含方鉛礦和閃鋅礦的混合礦用浮選藥劑進行浮選,獲得富集有方鉛礦的精礦,以及富集有閃鋅礦的尾礦,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浮選藥劑包含藥劑A和藥劑B;
藥劑A為具有式1結構式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
式1
藥劑B為具有式2結構式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
式2
R1、R2獨自為H、C1~C15的烷基、C5~C15的飽和環(huán)烷基、苯基或芐基;且R1、R2不同時為H;
R3為C1~C15的烷基、C5~C15的飽和環(huán)烷基、苯基或芐基;
所述的M為堿金屬元素或銨根離子;
藥劑A的重量份為20~25份;藥劑B的重量份為70~75份;
浮選過程中礦漿的pH為8~11;
浮選藥劑的用量為35~70g/t。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R1為H、C1~C6的烷基、C5~C8的五元或者六元的飽和環(huán)烷基、苯基或芐基。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R1為H、甲基、乙基、丙基、丁基、戊基、己基、異丙基或異丁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R2為H或者C1~C3的烷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藥劑A為以下化合物中兩種及以上的混合物;
。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R3為C2~C6的烷基。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M為Na或K。
8.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含起泡劑。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起泡劑為2#油、松油醇、BK201、甲基異丁基甲醇或2-乙基己醇中的一種。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起泡劑的重量份不高于10份。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起泡劑的重量份為3~5份。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浮選過程中礦漿的pH為8~9。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浮選藥劑的用量為45~55g/t。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浮選藥劑的用量為45~50g/t。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鉛礦和閃鋅礦的選擇性浮選分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合礦為硫化鉛鋅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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