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復合澄清劑、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用組合物及其制備的玻璃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006621.0 | 申請日: | 2021-0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2460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27 |
| 發明(設計)人: | 李青;李赫然;胡恒廣;安利營;王博;李志勇;閆冬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通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3/091 | 分類號: | C03C3/091;C03C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兵;田宏 |
| 地址: | 226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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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 澄清 中性 藥用 玻璃 組合 及其 制備 應用 | ||
1.一種用于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的復合澄清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劑包括氯化鹽、氟化鹽和變價氧化物;
所述氯化鹽選自氯化鈉、氯化鈣、氯化鉀、氯化鋇和氯化銨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氟化鹽為氟硅酸鈉和/或氟化鈣,所述變價氧化物為氧化錫和/或氧化鈰,
其中,所述氯化鹽、氟化鹽和變價氧化物的重量比為1:(1-2):(2-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澄清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澄清劑不含有砷和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澄清劑,其特征在于,以所述澄清劑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氯化鹽的含量為10-20wt%,所述氟化鹽的含量為20-40wt%,所述變價氧化物的含量為40-70wt%。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復合澄清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劑使1200℃的玻璃液的表面張力≤320mN/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澄清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劑使1200℃的玻璃液的表面張力≤300mN/m。
6.一種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所述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用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以氧化物計,所述玻璃用組合物含有73-75wt%的SiO2,5-6wt%的Al2O3,10-12wt%的B2O3,6-8wt%的R2O,0.5-1.5wt%的CaO,0-1.5wt%的BaO,R為堿金屬;
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玻璃用組合物,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復合澄清劑的添加量為0.2-2重量份。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所述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用組合物的總重量為基準,以氧化物計,所述玻璃用組合物含有73.5-75wt%的SiO2,5.5-6wt%的Al2O3,10.5-11.5wt%的B2O3,6.7-7.5wt%的R2O,0.6-1.2wt%的CaO,0.6-1.2wt%的BaO;
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玻璃用組合物,所述復合澄清劑的添加量為0.5-1.2重量份。
8.一種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將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中性硼硅藥用玻璃用組合物依次進行熔融處理、成型處理、退火處理和機械加工處理。
9.由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制得的中性硼硅藥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性硼硅藥用玻璃,在1200℃下玻璃液的表面張力≤320mN/m。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中性硼硅藥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性硼硅藥用玻璃,在1200℃下玻璃液的表面張力≤300mN/m。
11.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中性硼硅藥用玻璃在制備耐酸堿玻璃材料、日用玻璃器皿、實驗室用玻璃器皿以及醫藥包裝用玻璃器皿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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