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纜索彎曲限制組件以及纜索彎曲限制組件與纜索、錨固件、壓緊夾持單元和凹槽管的組合在審
| 申請號: | 202080094597.4 | 申請日: | 2020-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023562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06 |
| 發明(設計)人: | 維爾納·布蘭德;馬庫斯·施拉姆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迪維達格系統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G11/00 | 分類號: | F16G11/00;F16G11/04;E01D1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德國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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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纜索 彎曲 限制 組件 以及 錨固 壓緊 夾持 單元 凹槽 組合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纜索彎曲限制組件,所述纜索彎曲限制組件用于錨固單元,所述錨固單元包括:錨固件(106);纜索(102),其包括以張緊方式從所述錨固件(106)延伸的多根線材和/或絞線(108);壓緊夾持單元(118),其適于且旨在將所述線材和/或絞線(108)壓緊成并排組件并位于距所述錨固件(106)預定距離(d)處;以及凹槽管(120),其在所述預定距離的至少一部分中包繞所述纜索(102),其中,所述纜索彎曲限制組件包括纜索彎曲限制裝置(130),所述纜索彎曲限制裝置適于且旨在如果所述纜索(102)的縱向軸線(A)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錨固件(106)的縱向軸線(B)地延伸,則所述纜索彎曲限制裝置沿軸向位于所述凹槽管(120)的內部并且沿徑向在所述纜索(102)的外表面與所述凹槽管(120)的內表面之間留有預定徑向寬度的環形間隙(132)。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纜索彎曲限制組件,該組件用于錨固單元,該錨固單元包括:錨固件;纜索,其包括以張緊方式從錨固件延伸的多根線材和/或絞線;壓緊夾持單元,其適于且旨在將線材和/或絞線壓緊成并排的組件并位于距錨固件預定距離處;以及凹槽管,其在所述預定距離的至少一部分中包繞所述纜索。
背景技術
例如,這種纜索可用于懸吊和/或支撐超高結構(super-ordinate structure)的結構單元,例如建筑物、塔、橋等。
可與根據本發明的纜索彎曲限制組件結合使用的纜索的公知的、但不限于此的示例是例如用于懸吊斜拉橋的橋面的拉索。在這種情況下,纜索在靠近橋面的下錨固件和靠近經由拉索懸吊橋面的橋塔的頂部的上錨固件之間延伸。纜索通常包括多個絞線,每個絞線通常包括七根鋼線材,即一根中央線材和六根圍繞中央線材螺旋狀絞合的外線材,這些鋼線材被包覆在例如由HDPE(高密度聚乙烯)制成的塑料管中。通常而言,纜索的絞線從壓緊夾持單元朝向錨固件變寬,因為每個絞線被單獨地固定到錨固件。
在使用中,纜索經受運動、特別是側向運動,即例如由風和雨引起的動態運動,由于交通擁擠、地震等引起的橋面振動,以及例如由溫度、橋上的交通堵塞、相鄰拉索的更換等引起的準靜態運動。由于這種側向運動,在錨固件附近發生絞線的彎曲應力,這在最壞的情況下可能導致絞線的損壞,例如線材斷裂。
為了減小動態側向運動的幅度、即絞線的彎曲角度,以及因此減小作用在纜索上的彎曲應力,建議將減震裝置從側向附接到纜索。通常,這種減震裝置與錨固件相距一段距離,該距離相當于拉索的總長度的2%至3%。然而事實證明,盡管如此,絞線的彎曲角度可能會超過臨界值,超過該臨界值其將變得與設計相關,使得必須增加線材的鋼截面。
為了避免錨固件處的過度彎曲角度,還建議將所謂的纜索引導結構配置在距錨固件一定距離處。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減震裝置必須遠離錨固件放置以便有效,這尤其不必要地增大了它們的尺寸,即,導致成本增加和通常被建筑師用作設計元素的拉索的外觀變差。
發明內容
鑒于上述情況,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案。
根據本發明,纜索彎曲限制組件包括纜索彎曲限制裝置,該纜索彎曲限制裝置適于且旨在如果纜索的縱向軸線基本上正交于錨固件延伸,則該纜索彎曲限制裝置在軸向上位于凹槽管的內部并且在徑向上在纜索的外表面與凹槽管的內表面之間留有預定徑向寬度的環形間隙。
基于這種設計,只要彎曲角度不超過由環形間隙的預定徑向寬度限定的預定值,纜索就可以在側向上運動。一旦纜索彎曲限制裝置與纜索和凹槽管兩者接觸,纜索絞線在錨固件處的彎曲就被阻止,并且在距錨固件一定距離處創建第二彎曲位置,導致彎曲應力的局部分布。此外,由于凹槽管沒有向上延伸到壓緊夾持單元,并且由于纜索彎曲限制裝置位于凹槽管的內部,所以纜索的絞線在纜索彎曲限制裝置的位置處沒有被完全壓緊并且可能彈性偏轉,從而進一步減小施加在單個絞線上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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