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式電動工具在審
| 申請號: | 202080040661.0 | 申請日: | 2020-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905850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07 |
| 發明(設計)人: | S·蓋格爾;A·威爾曼·杰里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喜利得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D17/24 | 分類號: | B25D17/24;B25D17/04;B25D1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邵靜玥 |
| 地址: | 列支敦***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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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電動工具 | ||
1.一種手持式電動工具(1),尤其是搗碎錘或鑿錘,該電動工具包括能夠由使用者抓握的手柄(5,6)、工具體(2)、樞軸銷(9,18)以及拉伸彈簧(13,22),該手柄(5,6)借助于該樞軸銷可樞轉地安裝在該工具體(2)上,該手柄(5,6)借助于該拉伸彈簧被鉤在該工具體(2)上,其方式為使得該手柄(5,6)與作用在該工具體(2)上的振動解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第一手柄(5)和第二手柄(6),第一樞軸銷(9)和第一拉伸彈簧(13)被分配給該第一手柄,第二樞軸銷(18)和第二拉伸彈簧(22)被分配給該第二手柄。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手柄(5)具有能夠由該使用者抓握的第一抓握元件(7),并且該第二手柄(6)具有同樣能夠由該使用者抓握的第二抓握元件(16),該第二樞軸銷(18)布置在該第一樞軸銷(9)與該第一抓握元件(7)之間,并且該第一樞軸銷(9)布置在該第二樞軸銷(18)與該第二抓握元件(16)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手柄(5)具有借助于該第一樞軸銷(9)可樞轉地安裝在該工具體(2)上的第一基部元件(8),并且該第二手柄(6)具有借助于該第二樞軸銷(18)可樞轉地安裝在該工具體(2)上的第二基部元件(17),該第一基部元件(8)圍繞該第二樞軸銷(18)被引導,并且該第二基部元件(17)圍繞該第一樞軸銷(9)被引導。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基部元件(8)具有第一緊固點(10),該第一拉伸彈簧(13)被緊固在該第一緊固點處,并且該第二基部元件(17)具有第二緊固點(19),該第二拉伸彈簧(22)被緊固在該第二緊固點處,該第一緊固點(10)被布置在該第一抓握元件(7)與該第一樞軸銷(9)之間,并且該第二緊固點(19)被布置在該第二抓握元件(16)與該第二樞軸銷(18)之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緊固點(10)被布置成相比于該第一樞軸銷(9)更靠近該第二樞軸銷(18),并且其特征在于,該第二緊固點(19)被布置成相比于該第二樞軸銷(18)更靠近該第一樞軸銷(9)。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緊固點(10)形成為該第一拉伸彈簧(13)被鉤在其中的鉤部,并且其特征在于,該第二緊固點(19)形成為該第二拉伸彈簧(22)被鉤在其中的鉤部。
8.如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拉伸彈簧(13,22)被鉤在該工具體(2)中。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鉤元件(15,23),該鉤元件連接到該工具體(2)并且該拉伸彈簧(13,22)被鉤在該鉤元件中。
10.如權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手柄(5)和該第二手柄(6)布置在該工具體(2)的彼此相反的兩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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