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22782330.4 | 申請日: | 2020-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92589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旭;王宏元;程周羊;孫波;席鵬程;丁寧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00 | 分類號: | E01D21/00;E04G2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子焱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932 | 代理人: | 徐思波 |
| 地址: | 100024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橋面 定位 裝置 | ||
1.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包括擋板(3),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3)設置有兩塊,所述擋板(3)與擋板(3)相靠近的側(cè)壁上均開設有移動孔(303),所述移動孔(303)的內(nèi)部均開設有活動孔(301),所述擋板(3)與擋板(3)之間均設置有連接桿(302),所述連接桿(302)的兩端均固定有移動板(305),所述移動板(305)設置在對應的活動孔(301)內(nèi),所述移動板(305)靠近所述移動孔(303)的一側(cè)與活動孔(301)的內(nèi)側(cè)之間均固定有彈簧(304),所述擋板(3)下端的均設置有限位塊(4),所述限位塊(4)的前后部位均開設有第二螺孔(402),所述擋板(3)的上端對應所述第二螺孔(402)的位置處均開設有第一螺孔(307),所述第一螺孔(307)的內(nèi)部均設置有螺旋桿(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孔(402)左右方的限位塊(4)上端均固定有T型板(401),所述擋板(3)的下端對應所述T型板(401)的位置處均開設有T型槽(306),所述T型板(401)設置在對應的T型槽(306)內(nèi)。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孔(301)的孔徑大于移動孔(303)的孔徑,所述彈簧(304)的孔徑大于移動孔(303)的孔徑。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3)的上端對應螺旋桿(1)的位置處均設置有安裝板(2),所述安裝板(2)下端的四邊角處均固定有安裝桿(202),且安裝桿(202)的下端均固定在擋板(3)上。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2)的中部對應螺旋桿(1)的位置處均固定有螺紋筒(201),所述螺旋桿(1)的上端與螺紋筒(201)螺旋連接。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橋面板的定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桿(1)的上端固定有旋轉(zhuǎn)板(203),所述螺旋桿(1)的下端分別與對應的第一螺孔(307)、第二螺孔(402)螺旋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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