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除濕機風道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80608.0 | 申請日: | 2020-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370622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明(設計)人: | 羅明;王星;廖悅;陳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芬尼泳池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3/14 | 分類號: | F24F3/14;F24F13/02;F24F11/89;F25B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澤方譽航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884 | 代理人: | 陳照輝 |
| 地址: | 511470 廣東省廣州市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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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除濕機 風道 系統 | ||
1.一種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除濕機本體(10),所述除濕機本體(10)內形成有風腔(11),在所述除濕機本體(10)的相對兩端分別設置有與所述風腔(11)連通的進風口和出風口;
第一風閥(12),所述第一風閥(12)置于所述風腔(11)并將所述風腔(11)分隔成第一腔體(20)以及第二腔體(30),所述第一風閥(12)可選擇性開合連通所述第一腔體(20)和所述第二腔體(30);
所述第一腔體(20)內設置有蒸發器(21),所述第二腔體(30)設置有冷凝器(31),以使所述第一風閥(12)置于所述蒸發器(21)和所述冷凝器(31)之間;
在所述第一腔體(20)和所述第二腔體(30)之間連接有常通的通風旁路(1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濕機風道系統還包括與所述蒸發器(21)和所述冷凝器(31)連接的壓縮機,所述壓縮機的回氣口設置有壓力傳感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體(20)內還設有顯熱換熱器(22),所述顯熱換熱器(22)置于所述與所述進風口和所述蒸發器(21)之間并分別與所述進風口和所述蒸發器(21)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體(30)內還設有表冷器(32),所述表冷器(32)置于所述冷凝器(31)與所述出風口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21)和所述第一風閥(12)之間間隔形成有第一迂回風道(23),所述蒸發器(21)與所述風腔(11)的側壁之間間隔形成有第二迂回風道(24),所述顯熱換熱器(22)與所述風腔(11)的側壁之間形成有第三迂回風道(25);
所述第一迂回風道(23)、所述第二迂回風道(24)、所述第三迂回風道(25)以及所述通風旁路(111)依次連通形成環形的風道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迂回風道(23)遠離所述第二迂回風道(24)的一端設置有隔板(112),所述隔板(112)與所述風腔(11)的內壁之間形成所述通風旁路(111),所述通風旁路(111)的第一端與第二端分別與所述第三迂回風道(25)及所述第二腔體(30)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體(20)遠離所述第二腔體(30)的一端還設置有回風室(26),所述回風室(26)上開設有用于吸入室內回風的回風口,所述蒸發器(21)設置在所述回風室(26)與所述第一風閥(12)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風室(26)內設置有溫度傳感器。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體(20)權利遠離所述第二腔體(30)的一端還設置有新風室(28),所述新風室(28)上開設有用于吸入室外新風的新風口,所述新風室(28)設置在所述回風室(26)與所述蒸發器(21)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除濕機風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腔體(20)權利遠離所述第二腔體(30)的一端還設置有排風室(27),所述排風室(27)上開設有用于排出室內回風的排風口,所述排風室(27)設置在所述回風室(26)與所述新風室(28)之間;
所述排風室(27)與所述新風室(28)之間設置有第二風閥(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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