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30010.0 | 申請日: | 2020-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92987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胡世雄;黃成;陳國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光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1/25 | 分類號: | F21S41/25;F21S41/30;F21S45/47;F21S45/33;B60Q1/04;F21W107/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潤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446 | 代理人: | 林偉斌 |
| 地址: | 51066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照明 裝置 | ||
1.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近光入射光學系統,用于產生第一光束;
第一遠光入射光學系統,用于產生第二光束;
第二遠光入射光學系統,用于產生第三光束;
出光透鏡(601),用于收集所述部分第一光束及部分第二光束以輸出近光照明,或收集所述第一光束和所述第二光束以輸出第一遠光照明,或用于收集所述第一光束、所述第二光束和所述第三光束并輸出第二遠光照明;
遠近光變換裝置(501),設置于所述第一遠光入射光學系統和所述出光透鏡(601)之間;當所述近光入射光學系統產生第一光束,所述第一遠光入射光學系統產生第二光束時,所述遠近光變換裝置(501)移入光路以遮擋部分所述第一光束和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光束,以使所述出光透鏡(601)輸出近光照明;所述遠近光變換裝置(501)移出光路,以使所述出光透鏡(601)輸出第一遠光照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照明裝置還包括散熱基板(401),所述散熱基板(401)一側安裝所述近光入射光學系統和所述第一遠光入射光學系統,另一側安裝所述第二遠光入射光學系統;所述近光入射光學系統和所述第一遠光入射光學系統、所述第二遠光入射光學系統均包括光源和用于對所述光源的光束進行反射的反射裝置,且所述近光入射光學系統和所述第一遠光入射光學系統、所述第二遠光入射光學系統的光源在散熱基板(401)的橫向方向上錯開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遠光入射光學系統包括第二遠光光源(301)、小透鏡(302)、波長轉換裝置(304)、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所述第二遠光光源(301)為激光光源,所述激光光源發出的激發光經所述小透鏡(302)聚集到所述波長轉換裝置(304),經波長轉換裝置(304)轉換過的激發光形成受激光,所述受激光和部分未被波長轉換裝置(304)轉換的激發光由所述波長轉換裝置(304)反射到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再由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反射到所述出光透鏡(601);
或,所述第二遠光入射光學系統包括第二遠光光源(301)、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所述第二遠光光源(301)為LED光源,所述LED光源所發出的光束經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反射后入射到所述出光透鏡(60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為反光杯;所述波長轉換裝置(304)具有波長轉換面,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的焦點位于所述波長轉換面上;所述激發光經小透鏡(302)聚集到所述波長轉換面上的聚焦點與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的焦點重合;所述激光光源所發出的激發光經所述小透鏡(302)聚集到所述波長轉換面上,并由所述波長轉換面轉換形成受激光,所述受激光和部分未被波長轉換裝置(304)轉換的激發光由所述波長轉換面反射到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再由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反射到所述出光透鏡(60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照明裝置還包括光學擴散片(303),所述光學擴散片(303)位于所述小透鏡(302)與所述波長轉換裝置(304)之間;所述光學擴散片(303)用于收集經由所述小透鏡(302)出射的激發光,并將所述激發光勻化后入射到波長轉換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遠光反射裝置(305)與所述散熱基板(401)之間具有一定間隙,所述激光光源發出的激發光通過所述間隙入射到所述波長轉換裝置(304),且所述激發光的光軸與所述散熱基板(401)在橫向方向上相互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汽車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波長轉換面為傾斜面,所述波長轉換面所在平面與所述激發光的光軸夾角為30-60度。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光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廣州光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2130010.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