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新型出藥回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23027.3 | 申請日: | 2020-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65079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9 |
| 發明(設計)人: | 歐陽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心藥數字智慧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B65G1/137 |
| 代理公司: | 蘇州簡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371 | 代理人: | 楊瑞玲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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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型 回收 裝置 | ||
1.一種新型出藥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出藥裝置(4)和回收裝置(5),所述出藥裝置(4)和回收裝置(5)分別具有容納腔,所述出藥裝置(4)位于所述回收裝置(5)的上方,所述出藥裝置(4)的上端設有第一進藥口(421),所述出藥裝置(4)的下端設有第一出藥口(419),所述第一進藥口(421)和第一出藥口(419)分別與所述出藥裝置(4)的容納腔連通,所述回收裝置(5)的上端設有第二進藥口,所述回收裝置的一側設有側出藥口,所述第二進藥口和側出藥口分別與所述回收裝置(5)的容納腔連通,所述第二進藥口包括內進藥口(56)和外進藥口(57),所述內進藥口(56)能夠與所述第一出藥口(419)連通,所述外進藥口(57)能夠與出藥回收裝置(5)外部連通,所述第一出藥口(419)與所述第二進藥口之間設有回收倉門(51),所述側出藥口位置安裝有回收側門(5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出藥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回收倉門驅動裝置(52),所述回收倉門驅動裝置(52)驅動所述回收倉門(51)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間移動,其中,所述回收倉門(51)處于第一位置時,所述回收倉門(51)遮蔽所述第一出藥口(419)和內進藥口(56),所述外進藥口(57)與出藥回收裝置外部連通,所述回收倉門(51)處于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一出藥口(419)和內進藥口(56)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出藥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藥裝置(4)和回收裝置(5)之間設有固定板(53),所述固定板(53)的長度方向與y軸方向一致,所述固定板(53)沿其長度方向開設有通藥口,所述回收倉門驅動裝置(52)安裝在所述固定板(53)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新型出藥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感應片(317)、第一位置檢測裝置和第二位置檢測裝置,所述感應片(317)安裝在所述回收倉門(51)上,所述第一位置檢測裝置和第二位置檢測裝置分別安裝在所述固定板(53)上,所述回收倉門(51)處于第一位置時所述感應片(317)與所述第一位置檢測裝置的位置相對應,所述回收倉門(51)處于第二位置時所述感應片(317)與所述第二位置檢測裝置的位置相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出藥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藥裝置(4)遠離所述外進藥口(57)的一側還設有第二出藥口(4151),所述第二出藥口(4151)與所述出藥裝置(4)的容納腔連通,所述第二出藥口(4151) 位置安裝有出藥倉門(411),所述出藥倉門(411)能夠被驅動的在閉合位置和打開位置間移動,其中,所述出藥倉門(411)處于閉合位置時,所述出藥倉門(411)能夠遮蔽所述第二出藥口(415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出藥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藥口(419)和第二出藥口(4151)位置還分別安裝有光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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