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便攜式折疊發光燈箱展示臺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129655.6 | 申請日: | 2020-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59137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樊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海納展覽展示器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F5/16 | 分類號: | A47F5/16;A47F5/10;A47F11/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便攜式 折疊 發光 燈箱 展示 | ||
1.一種便攜式折疊發光燈箱展示臺,其特征在于,包括頂板(1)、底板(3),所述頂板(1)及所述底板(3)分別通過螺釘固定安裝在升降架(4)的上下端,所述頂板(1)與所述底板(3)的邊緣處固定連接展示幕布(2),所述展示幕布(2)包覆在所述頂板(1)和所述底板(3)整個邊緣處且將所述升降架(4)圍在中間位置,所述升降架(4)周邊在所述底板(3)上表面上固定安裝有燈(6),所述燈(6)與電源(5)電性連接,所述電源(5)固定在所述底板(3)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折疊發光燈箱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架(4)包括分別固定連接在所述頂板(1)和所述底板(3)上的兩個連接框架(401),所述連接框架(401)一端的兩側分別通過銷軸轉動連接在兩根固定基礎連桿(403)的端部,所述固定基礎連桿(403)中間位置通過銷軸與活動基礎連桿(402)的中間位置轉動連接,所述固定基礎連桿(403)的另一端通過銷軸與中部連桿(404)的端部轉動連接,所述活動基礎連桿(402)的下端安裝有滾輪(408)并滾動配合安裝在所述連接框架(401)的滑槽中,所述活動基礎連桿(402)的上端通過銷軸與另外的一根所述中部連桿(404)的端部轉動連接,兩根所述中部連桿(404)的中間位置通過銷軸轉動連接,相同的,所述活動基礎連桿(402)、所述固定基礎連桿(403)、所述中部連桿(404)相互轉動連接,位于所述連接框架(401)兩側的相互平行的兩組所述活動基礎連桿(402)之間及兩組所述中部連桿(404)之間轉動連接有連接拉桿(406),所述活動基礎連桿(402)上安裝有所述滾輪(408)的一端的所述連接拉桿(406)中部固定連接有氣彈簧安裝座(405),所述氣彈簧安裝座(405)中固定安裝有氣彈簧(407),所述氣彈簧(407)的伸縮端伸出所述氣彈簧安裝座(405)并固定連接在所述連接框架(401)上,所述氣彈簧(407)選用平衡式氣彈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折疊發光燈箱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1)及所述底板(3)大小及形狀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折疊發光燈箱展示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幕布(2)選用高清數碼熱轉印的廣告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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