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835265.4 | 申請日: | 2020-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49778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李銳;李駿;周馳;沈扣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擎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J11/00 | 分類號: | B25J11/00;B25J1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201206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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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機器人 | ||
1.一種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倉體(1),所述倉體(1)內具有至少一個置物空間,所述置物空間的內壁上設置有位置可調的限位結構;
可拆卸分隔板(2),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選擇性地可拆卸安裝在所述限位結構上,以將所述置物空間分隔成多個置物子空間(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相鄰兩個所述置物空間之間由固定分隔板(4)分隔,所述固定分隔板(4)上設置有所述限位結構,所述限位結構包括兩個間隔設置的限位板,兩個所述限位板之間形成容置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端部的槽狀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結構包括位于所述置物空間的相對壁上的第一限位結構(11)和第二限位結構(12),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的兩端分別可拆卸連接于所述第一限位結構(11)上以及所述第二限位結構(12)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限位結構(11)為滑動槽,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的一端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凸起(21),所述第一限位凸起(21)滑動設置于所述滑動槽中。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限位結構(12)為卡接槽,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的另一端上設置有第二限位凸起(22),所述第二限位凸起(22)卡設于所述卡接槽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檢測提示結構,通過所述檢測提示結構檢測位于所述置物空間內的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的數量并提示所述置物子空間(10)的數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檢測提示結構包括檢測單元(5)和提示單元,所述檢測單元(5)與所述提示單元通訊連接,所述檢測單元(5)設置在所述限位結構處以供檢測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的所處位置,通過所述提示單元提示所述置物子空間(10)的數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檢測單元(5)包括傳感器,所述傳感器包括發射端和接收端,所述發射端和所述接收端相對設置在所述限位結構的兩側,通過所述傳感器感應所述可拆卸分隔板(2)的所處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示單元為指示燈、蜂鳴器和顯示屏中的至少一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置物空間的內壁上設置有滑軌,所述限位結構滑動設置在所述滑軌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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