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764545.0 | 申請日: | 2020-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6400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譚任深;曾甫龍;譚江平;陳亮;汪少勇;徐龍博;譚聞;何航;董英瑞;夏瑩;張文鋆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10/03 | 分類號: | H04B10/03;H04B10/25;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郭浩輝;麥小嬋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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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微波 光纖通信 自動 切換 海上 電場 通信 系統 | ||
1.一種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站和至少一個與所述中心站對應的遠端站;所述中心站設有中心服務器群,所述遠端站設有遠端服務器群;
所述中心站及對應的遠端站均設有微波通信組件、光傳輸設備以及具備通信通道切換功能的交換機;每一所述交換機分別連接本端的微波通信組件和光傳輸設備;
所述中心站的交換機與所述中心服務器群連接,所述遠端站的交換機與所述遠端服務器群連接;
所述中心站與所述遠端站通過各自的微波通信組件相互傳輸微波信號以建立微波通信鏈路,或者,所述中心站的光傳輸設備與所述遠端站的光傳輸設備通過光纖連接以建立光纖通信鏈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換機采用的主通信方式為光纖通信,備用通信方式為微波通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傳輸設備為SDH光傳輸設備。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通信組件包括相連接的室外單元和室內單元;
設置在中心站的微波通信組件還包括雙極化天線;所述雙極化天線與設置在中心站的室外單元連接;
設置在遠端站的微波通信組件還包括V極單極化天線和H極單極化天線;所述V極單極化天線和所述H極單極化天線均連接至設置在遠端站的室外單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服務器群包括海上風電場綜合自動化系統服務器;所述遠端服務器群包括升壓站綜合自動化系統服務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服務器群和所述遠端服務器群,均包括風機主控系統與輔控系統的服務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的子系統包含電能量采集系統、直流與UPS系統、故障錄波系統、風功率預測系統、海事通訊系統、火災報警系統、設備狀態運行監視系統,并且通過中心服務器群和/或遠端服務器群實現各子系統的數據傳輸功能。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光纖通信自動切換的海上風電場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站和所述遠端站均設有用于向通信設備供電的備用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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