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632671.0 | 申請日: | 2020-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16778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琰;王志強;李永艷;殷志成;吳剛;唐朝勇;曲向超;位凱娜;王彥玲;殷建;單濤;段彤;張立志;陳子丹;王逸凡;楊飛;傅海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鋁能清新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3C3/017 | 分類號: | B03C3/017;B03C3/02;B01D46/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電智臻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80 | 代理人: | 吳紅飛 |
| 地址: | 100142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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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氧化鋁 焙燒 煙氣 復合 除塵器 | ||
1.一種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進口封頭、電室除塵裝置,濾袋除塵裝置和出口封頭,各裝置順次安裝,所述電室除塵裝置內設陰極系統、陽極系統、陰極振打和陽極振打,所述濾袋除塵裝置內設置金屬濾袋,電室除塵裝置和濾袋除塵裝置正下方均裝配有灰斗。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濾袋配置Φ160/Φ130mm濾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口封頭尾處設置有進口氣流分布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口氣流分布板為兩級氣流均布裝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室除塵裝置與灰斗連接處設置灰斗擋風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電室除塵裝置和濾袋除塵裝置的分界區設有氣流導流裝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器設置PLC控制系統。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除塵器內設置反吹系統。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氧化鋁焙燒爐煙氣復合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室除塵裝置設置1個,濾袋除塵裝置設置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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