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593664.4 | 申請日: | 202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43751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趙有光;唐申妃;楊云峰;周海超;劉務朝;俞光榮;李兵;朱輝;夏江;于濤;尤春芳;陳偉;管旭東;張宇雷;吳軍錄;張英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同濟醫院 |
| 主分類號: | A43B3/00 | 分類號: | A43B3/00;A43B7/00;A43B23/00;A43B23/02;A61F5/01 |
| 代理公司: | 上海卓陽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62 | 代理人: | 金重慶 |
| 地址: | 200065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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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外翻 主動 矯正 | ||
1.一種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包括寬頭鞋底、寬包頭鞋幫、拇趾矯正帶;所述寬頭鞋底與所述寬包頭鞋幫固定相連;所述拇趾矯正帶其上設有拇趾套環;所述寬頭鞋底和/或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內側外部設有第一連接部,所述拇趾矯正帶其一端設有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相適配可拆卸式連接,所述拇趾矯正帶與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內側活動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內側中部位置設有通孔;所述拇趾矯正帶可穿過所述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設在所述通孔前側或后側,為毛面魔術貼;所述第二連接部為鉤面魔術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寬頭鞋底及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前端部采用寬頭設計;所述拇趾矯正帶為彈力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內部設有若干硅膠側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硅膠側墊設于足掌內側位和或足跟外側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內還設有余趾矯正帶,所述余趾矯正帶其一端設有余趾套環,所述余趾矯正帶與所述寬包頭鞋幫其外側可拆卸式活動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拇外翻主動式矯正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寬頭鞋底其外側面設有第三連接部,對應的所述余趾矯正帶其一端設有與所述第三連接部相適配的第四連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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