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鼻眼灸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583310.1 | 申請日: | 2020-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15770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程燕紅;馮調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西程氏匯通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39/06 | 分類號: | A61H3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細軟智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劉迪 |
| 地址: | 030000 山西省太原市迎***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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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鼻眼灸 裝置 | ||
1.一種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兩個灸療組件,均包括上端敞口的灸筒(1)以及可拆卸地扣合在所述灸筒(1)上端的灸蓋(2),兩個所述灸筒(1)的下端分別對應使用者的眼鼻兩側的穴位,且兩個所述灸蓋(2)上均設置有用于固定灸材的固定結構,兩個所述灸療組件上均設有透氣孔(17);
固定組件,用于固定兩個所述灸療組件,所述固定組件包括套在使用者頭部的頭箍(4)、與所述頭箍(4)相連接的兩個固定桿(5)以及分別套設在兩個所述灸筒(1)外周上的兩個套箍(6),兩個所述套箍(6)分別可移動地設置在兩個所述固定桿(5)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固定桿(5)均包括端部相連接的第一桿部(501)和第二桿部(502),且二者呈“L”型結構,兩個所述第一桿部(501)與所述頭箍(4)均固定連接,兩個所述套箍(6)分別可移動地設置在兩個所述第二桿部(502)的端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部(502)的端部沿自身的延伸方向設有多個第一通孔(7),所述套箍(6)連接有吊桿(19),所述吊桿(19)上設有第二通孔(8),所述第二通孔(8)能夠與各個所述第一通孔(7)通過緊固件(9)相連接、以使所述套箍(6)沿所述第二桿部(502)的延伸方向位移。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灸筒(1)和兩個所述灸蓋(2)均呈圓柱狀,所述灸筒(1)可轉動地套設于對應的所述灸蓋(2)的外部,且所述灸筒(1)的內側壁與對應的所述灸蓋(2)的外側壁接觸,兩個所述灸筒(1)的側壁上均設置有多個第一開口(10),所述第一開口(10)沿所述灸筒(1)的周向均勻分布,且兩個所述灸蓋(2)上均設有排煙孔(20)。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灸療組件還包括分別可拆卸設置在兩個所述灸筒(1)下端的兩個灸座(3),兩個所述灸座(3)上均設有所述透氣孔(17),兩個所述灸座(3)分別套在兩個所述灸筒(1)的外周,兩個所述灸筒(1)的內部均設置有防護網(16),所述灸座(3)和對應的所述灸筒(1)內的所述防護網(16)之間形成用于容納藥草的隔物空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灸座(3)的側壁均設有多個第二開口(11),所述第二開口(11)沿所述灸座(3)的周向均勻分布,且所述灸座(3)上的所述第二開口(11)與對應的所述灸筒(1)上的所述第一開口(10)一一對應連通。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灸座(3)的底部均設有硅膠片(18)。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灸蓋(2)上的安裝孔以及用于固定艾柱的推送器(12),所述推送器(12)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安裝孔內、并將所述安裝孔密封。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送器(12)的內部設有用于容納艾柱的空腔,所述推送器(12)的下端設有連通所述空腔的第三開口(15),且所述第三開口(15)處設置有用于卡住艾柱的燃燒端的凸起(13),所述空腔內設有位于艾柱上方的彈簧(14),當所述凸起(13)卡住艾柱時,所述彈簧(14)發生彈性形變。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鼻眼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頭箍(4)和所述套箍(6)的材質均為彈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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