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557098.1 | 申請日: | 2020-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77736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3 |
| 發明(設計)人: | 馬海婧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海婧 |
| 主分類號: | F23G5/44 | 分類號: | F23G5/44;F23G5/08;F23G5/30;F23G7/00;B65G65/46 |
| 代理公司: | 成都頂峰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左正超 |
| 地址: | 226000 江蘇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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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污泥 燃燒 輸送 設備 | ||
1.一種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倉儲組件(100)和輸送設備(200),所述倉儲組件(100)與所述輸送設備(200)相配合;
其中,所述倉儲組件(100)包括固定倉(101)、活動倉(103)和波紋倉(102),所述波紋倉(102)的一端與所述固定倉(101)相固定,其另一端與所述活動倉(103)相固定,所述活動倉(103)的底部開口與所述輸送設備(200)的進料口相連通;
其中,所述固定倉(101)的底部開口處于所述活動倉(103)的頂部開口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倉(101)的底部開口處固定連通有套筒(101a),所述套筒(101a)位于所述活動倉(103)的內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倉(103)區分為頂部倉(103a)和底部倉(103b),所述頂部倉(103a)的底部開口與所述底部倉(103b)的頂部開口相連通;
其中,所述頂部倉(103a)的側板與所述波紋倉(102)的底部相固定,所述頂部倉(103a)的內部套設于所述套筒(101a)的外表面;
其中,所述底部倉(103b)的底部開口與所述輸送設備(200)的進料口相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擋料組件(300),所述擋料組件(300)包括擋料方筒(301)、棚桿(302)和擋板(303),所述擋料方筒(301)的一端與所述頂部倉(103a)相連接,其另一端與所述底部倉(103b)相連接,且三者內部相通;
其中,所述擋料方筒(301)的側板處開設有通槽(301a),所述棚桿(302)的一端與擋料方筒(301)的內側壁相固定,其另一端穿通槽(301a)并延伸至擋料方筒(301)的外部;
其中,所述擋板(303)鋪設于棚桿(302)頂部,所述擋板(303)的一端與擋料方筒(301)的內側壁相接觸,其另一端穿過通槽(301a)并延伸至擋料方筒(301)的外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303)的底部安裝有滑輪(303a),所述滑輪(303a)與所述棚桿(302)相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303)的底部還固定有刮板(303b),所述刮板(303b)的底部與所述棚桿(302)的頂面相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1、2、4、5、6任一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倉(101)的頂部設有投料管(101b),所述投料管(101b)的內部固定有漏篩(101c)。
8.根據權利要求1、2、4、5、6任一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倉(101)側板的外部固定有空氣炮(400)。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污泥燃燒用輸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倉(103b)側板的外部固定有震動泵(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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