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544693.1 | 申請日: | 2020-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80251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6 |
| 發明(設計)人: | 董文長;張自濤;陳云華;金振剛;苗家魁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11/48 | 分類號: | E04G11/48 |
| 代理公司: | 鄭州紅元帥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17 | 代理人: | 黃龍 |
| 地址: | 3221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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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 施工 結構 支撐 裝置 | ||
1.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包括裝置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底座(1)上部的中部固定連接有伸縮桿(2),所述伸縮桿(2)正面的上部開設有固定槽(3),所述伸縮桿(2)的上部固定連接有支撐桿(4),所述支撐桿(4)下部的中部固定連接有固定螺母(5),所述伸縮桿(2)的上部固定連接有彈簧(6),所述支撐桿(4)下部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側固定桿(7),所述側固定桿(7)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拉繩(8),所述裝置底座(1)上部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側伸縮桿(9),所述側伸縮桿(9)上部的中部固定連接有活動輪(10),所述拉繩(8)的另一側固定連接有踏板(11),所述踏板(1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踏板固定槽(12),所述支撐桿(4)的上部固定連接有上頂板(13),所述上頂板(13)上部的中部固定連接有頂部支撐桿(14),所述頂部支撐桿(14)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斜固定桿(15),所述頂部支撐桿(14)的上部固定連接有上部固定踏板(16),所述上部固定踏板(16)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拉伸踏板(17),所述拉伸踏板(17)下部的一側固定連接有踏板固定螺母(18),所述上頂板(13)上部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鉸鏈活動柱(19),所述鉸鏈活動柱(19)的上部固定連接有第二伸縮桿(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4)下部的內部固定連接有彈簧(6),所述彈簧(6)具有彈性動能,且在頂部支撐桿(14)下部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側固定桿(7),且側固定桿(7)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拉繩(8),向下拉動拉繩(8),可帶動支撐桿(4)向上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螺母(5)固定在支撐桿(4)下部的內部,且與固定槽(3)相互配合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1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踏板固定槽(12),且踏板固定槽(12)固定在側伸縮桿(9)內部的一側,在使用過程中可在側伸縮桿(9)一側的內部上下活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固定桿(15)固定在頂部支撐桿(14)的一側,且斜固定桿(15)為三角形,且固定在裝置上頂板(13)和頂部支撐桿(14)之間,可增加裝置之間的穩定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施工用結構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伸踏板(17)為伸縮桿結構,可通過轉動踏板固定螺母(18),可調節拉伸踏板(17)在上部固定踏板(16)兩側的位置,同時第二伸縮桿(20)為伸縮桿,且可圍繞鉸鏈活動柱(19)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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