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404527.1 | 申請日: | 2020-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34897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馬紅虎;林曉露;劉風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B21/20 | 分類號: | G03B21/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孫海杰 |
| 地址: | 318000 浙江省臺州市椒***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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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微型 logo 投影 光學系統 | ||
1.一種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包括:光源(100)、光束整形部件(200)、菲林片(300)、第一反射鏡(400)和第二反射鏡(500),所述光束整形部件(200)用于聚光和提高照度均勻性;所述光源(100)、光束整形部件(200)、菲林片(300)和第一反射鏡(400)沿所述光源(100)的光軸方向依次設置,且所述光源(100)發出的光能夠經過所述光束整形部件(200)、菲林片(300)照射在所述第一反射鏡(400)上;
所述第一反射鏡(400)的法線與所述光軸呈夾角設置;所述第二反射鏡(500)位于所述光軸的側方,且所述第二反射鏡(500)的法線與所述第一反射鏡(400)的法線呈夾角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束整形部件(200)為聚光透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束整形部件(200)為光棒。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棒為空心光棒,所述空心光棒開孔的長寬比等于所述菲林片的長寬比;
或者,所述光棒為實心光棒,所述實心光棒的長寬比等于所述菲林片的長寬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包括光闌,所述光闌用于接收所述第二反射鏡反射的光,所述光闌用于限制所述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的出射光束,以提高成像清晰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鏡(500)和所述光闌(600)位于所述光軸的相對兩側,且所述第二反射鏡(500)和所述光闌(600)位于所述第一反射鏡(400)和菲林片(300)之間的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400)的法線和光軸夾角范圍為大于10度,且小于45度。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鏡(500)的法線和所述第一反射鏡(400)的法線夾角范圍為大于10度,且小于45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logo投影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400)的面型為平面、球面、非球面鏡或自由曲面;所述第二反射鏡(500)的面型為平面、球面、非球面鏡或自由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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