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光源發射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132894.0 | 申請日: | 2020-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43339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黃蓓;楊正官;魏冬寒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S7/481 | 分類號: | G01S7/481;G01S7/484;G01S7/4911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源 發射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支架、透光元件、發光元件和粘合劑,所述支架固定于所述基座,所述透光元件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架背向所述基座的一面,所述粘合劑點設于所述透光元件與所述支架的連接處,所述支架用于支撐和固定所述透光元件,所述支架背向所述基座的一面開設有限位槽,所述透光元件朝向所述基座的一面開設有凸起,所述凸起嵌入所述限位槽內,所述粘合劑設置于所述凸起與所述限位槽之間,所述透光元件與所述基座之間具有容置空間,所述發光元件收容于所述容置空間內,并固定于所述基座上,所述發光元件通過所述容置空間將光源發射至所述透光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第一限位臺、第二限位臺和本體,所述第一限位臺與所述第二限位臺固定連接于所述本體上,所述第一限位臺、本體與所述第二限位臺之間形成所述限位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臺、第二限位臺和所述本體一體成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臺具有遠離所述基座的第一限位頂面,所述第二限位臺具有遠離所述基座的第二限位頂面,所述第二限位頂面至所述基座距離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限位頂面至所述基座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具有外側面和內側面,所述外側面與所述內側面具有第一間距,所述第一間距遠離所述透光元件處逐漸變窄。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臺具有第一限位側面,所述第二限位臺具有第二限位側面,所述第一限位側面與所述第二限位側面具有第二間距,所述第二間距沿遠離所述基座方向至靠近所述第一限位頂面處逐漸變窄。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側面、所述第二限位側面、所述外側面和所述內側面至少一側設有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光源發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還具有頂面,所述支架具有底面,所述底面與所述頂面間隙配合,所述粘合劑鋪設于所述底面與所述頂面之間。
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光源發射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0132894.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深路塹綠色防護結構及路塹防護系統
- 下一篇:一種大米剝殼機的下料調節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