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配光組件和照明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576918.2 | 申請日: | 2020-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8272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0 |
| 發明(設計)人: | 黃俊暉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5/04;F21V14/06;F21V17/16;F21V19/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遠明 |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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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組件 照明 裝置 | ||
1.一種配光組件,用來改變一照明裝置的配光路徑,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透鏡,具有第一入光面、第一出光面及位于所述第一入光面及所述第一出光面之間的側部;以及
第一卡持部,設于所述第一透鏡的側部;
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為光路偏折元件,所述第一入光面與所述第一出光面形成有一夾角;
所述第一入光面設置在所述照明裝置的出射光線的傳輸路徑上,用來接收所述出射光線;再由所述第一出光面射出所述出射光線以改變所述出射光線的光線傳播路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部為彈性件,所述第一卡持部能夠嵌入于所述照明裝置的出光口內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部嵌設于所述第一透鏡的側部,并配置為能夠卡入所述照明裝置的出光口內壁。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部成對設置在所述第一透鏡的側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持部與所述第一透鏡一體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為鋸齒偏折透鏡、楔形折射透鏡或曲面偏折透鏡,或者由鋸齒、楔形、曲面中至少兩者組合形成的偏折透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光面與所述第一出光面均為平面,且所述夾角為銳角。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組件還包括第二透鏡;所述第二透鏡包括第二入光面,所述第二入光面與所述第一出光面相對設置,其中,所述第一透鏡和所述第二透鏡中至少其中之一為光路偏折元件,所述第一透鏡相對所述第二透鏡可轉動設置,以改變所述配光組件的配光路徑;所述第一透鏡和所述第二透鏡同軸線設置,且所述第一透鏡能夠繞所述軸線相對所述第二透鏡轉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配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光面與所述第二入光面平行設置。
10.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出射光組件、以及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配光組件;所述出射光組件設置于所述底座中以提供所述出射光線,所述配光組件安裝至所述底座且用來接收由所述出射光組件提供的所述出射光線,以改變所述出射光線的傳播方向。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出光孔、與所述出光孔連通的收容腔、以及與所述出光孔相對設置的底壁;所述出射光組件設置于所述收容腔內且朝向所述出光孔提供所述出射光線;所述配光組件固定至所述底座且靠近所述出光孔。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組件包括光源模塊,所述光源模塊包括光源板和發光單元,所述發光單元設置于所述光源板上且朝向所述出光孔。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組件還包括第三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罩設于所述光源模塊上,且所述第三透鏡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三入光面和第三出光面;所述第三出光面朝向所述第一透鏡的第一入光面。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光組件還包括透鏡安裝件、透鏡固定件及光源模塊;所述透鏡安裝件連接所述底壁且環繞所述光源模塊,所述透鏡安裝件具有沿周向分布的引導部,所述引導部朝向所述出光孔設置,以限定所述第三透鏡的位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固定件的內壁設有第一卡接部,在所述第一透鏡的側部設有第一卡持部;所述第一卡持部與所述第一卡接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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