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449378.1 | 申請日: | 2020-1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418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3 |
| 發明(設計)人: | 李繼領;呂強;劉存田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2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57 | 代理人: | 饒富春 |
| 地址: | 2320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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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商務 交易系統 | ||
1.一種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包括相互連接的服務平臺系統、終端系統和后臺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平臺系統包括通過服務器相連接的支付系統、分類系統、信用分系統、簽收系統、服務器和的身份識別系統;
所述身份識別系統包括登錄模塊、買方識別模塊和賣方識別模塊,所述買方支付模塊和賣方接收模塊各自單獨與支付系統相連接;
所述支付系統包括交易金暫存系統和計算系統,所述計算系統用于根據信用分系統的數據計算交易金暫存系統管理的交易金暫存時間;
所述計算系統與信用分系統相連接;
所述分類系統包括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和不可控行為記錄系統,所述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包括用于記錄商家發貨延期可控行為數據,所述不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包括用于記錄商家發貨延期不可控行為數據;
所述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和不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各自單獨與信用分系統相連接;
所述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和不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各自單獨與分類系統相連接;
所述簽收系統包括反饋系統、物流信息系統和簽收終端,所述物流信息系統用于監測商品的物流信息,所述簽收終端用于確定客戶簽收商品的時間;
所述反饋系統與分類系統相連接,所述反饋系統用于對簽收終端的數據和物流信息系統的數據進行處理;
所述服務器包括數據處理模塊,用于對其覆蓋范圍內的數據進行接收、存儲和傳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系統包括客戶反饋終端和商家反饋終端,所述客戶反饋終端用于接收客戶對商家發貨產品的質量的評價和物流評價;
所述反饋系統用于對物流信息系統的數據和反饋終端的數據進行匹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類系統用于對反饋系統的數據進行分類,并將分類的結果分別傳輸給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和不可控行為記錄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用分系統用于根據可控行為記錄系統和不可控行為記錄系統的數據對商家的信用分進行評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子商務交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金為客戶購買商品通過支付系統所支付的商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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