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分離鋯鉿的協同萃取劑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446095.1 | 申請日: | 2020-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9307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31 |
| 發明(設計)人: | 吳明;徐志高;徐斐;董攀飛;何正艷;瞿軍;李巧蕾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南民族大學 |
| 主分類號: | C22B3/40 | 分類號: | C22B3/40;C22B34/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覃蛟 |
| 地址: | 430074 湖北***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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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分離 協同 萃取 方法 | ||
1.一種用于分離鋯鉿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協同萃取劑包括堿性胺類萃取劑、中性含磷萃取劑和稀釋劑;
所述堿性胺類萃取劑包括具有結構的化合物,其中,R1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氨基中的任意一種;X1和X2彼此獨立地選自氫、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氨基中的任意一種;R1、X1和X2中的取代基彼此獨立地選自烷基、烷氧基、氨基、芳基、羥基及鹵素中的任意一種;
所述中性含磷萃取劑包括具有結構的化合物,其中,R2、R3和R4彼此獨立地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中的任意一種;R2、R3和R4中的取代基彼此獨立地選自烷基、烷氧基、芳基、羥基及鹵素中的任意一種;
所述稀釋劑選自烷烴、芳烴、酯類、酮類、醚類和醇類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堿性胺類萃取劑與所述中性含磷萃取劑的體積比為1-99:99-1;所述堿性胺類萃取劑與所述中性含磷萃取劑的混合物同所述稀釋劑的體積比為1-50:99-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R1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直鏈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支鏈烷基以及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中的任意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R1中的所述取代基為直鏈或支鏈烷基、直連或支鏈烷氧基、芳基、羥基及鹵素中的任意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R1選自具有1-29個碳原子的直鏈或支鏈烷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R1選自具有13-25個碳原子的直鏈或支鏈烷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R1選自具有18-23個碳原子的直鏈或支鏈烷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X1和X2彼此獨立地選自氫以及具有1-15個碳原子的直鏈或支鏈烷基中的任意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X1和X2彼此獨立地為氫或具有6-12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X1和X2彼此獨立地為氫。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X1和X2相同。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X1和X2均為氫。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堿性胺類萃取劑選自伯胺、仲胺、叔胺和醇胺中的至少一種。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協同萃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堿性胺類萃取劑選自仲碳伯胺、多支鏈二十烷基伯胺、二癸胺、正三辛胺、三烷基辛胺和甲基二乙醇胺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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