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381808.0 | 申請日: | 2020-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660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唐鳳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唐鳳清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9/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25100 湖南省永州***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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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化 日用百貨 銷售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包括機體,所述機體的底部四個拐角處通過螺栓固定設置有支撐腿,所述機體的前表面通過鉸鏈連接有防護門;本發明中,防護袋的設置,將便簽插入防護袋,當瓶裝百貨價格變動時,便于將便簽取出,更換合適的便簽,并將便簽插入防護袋內,且便簽外涂布有熒光層,便于利用熒光發亮的特性,便于在光線較弱時,消費者觀察瓶裝百貨價格;凸塊的設置,縮小了紙幣入口的間隙,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褶皺的紙幣插入紙幣入口;支撐槽及支撐槽內粘合連接防護墊的設置,且防護墊的厚度小于支撐槽的槽深3cm,瓶裝百貨的下部固定于支撐槽的內側,使得瓶裝百貨固定的更穩固,與傳統的樹立擋板防護相比,節省了成本。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百貨銷售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
背景技術
商品銷售是指商品生產企業通過貨幣結算出售所經營的商品,轉移所有權并取得銷售收入的交易行為。
然而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使用時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的因素,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使用時,瓶裝百貨放置在支撐架上,通常在支撐架上樹立擋板,從而使瓶裝百貨固定牢固,擋板的設置,增加了制作支撐架的成本,不利于節約成本;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使用時,便簽直接和支撐架粘合連接,當瓶裝百貨價格變動時,更換便簽不便;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插入紙幣使用時,當褶皺的紙幣插入紙幣入口時,褶皺的紙幣無法插入;為了節約制作支撐架的成本;一定程度上緩解褶皺紙幣插入紙幣入口的效率;瓶裝百貨價格變動時,更換便簽便利;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使用時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的因素,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使用時,瓶裝百貨放置在支撐架上,通常在支撐架上樹立擋板,從而使瓶裝百貨固定牢固,擋板的設置,增加了制作支撐架的成本,不利于節約成本;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使用時,便簽直接和支撐架粘合連接,當瓶裝百貨價格變動時,更換便簽不便;現有的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在插入紙幣使用時,當褶皺的紙幣插入紙幣入口時,褶皺的紙幣無法插入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智能化日用百貨銷售裝置,包括機體,所述機體的底部四個拐角處通過螺栓固定設置有支撐腿,所述機體的前表面通過鉸鏈連接有防護門,所述防護門的表面沿所述防護門的長度方向設置有玻璃櫥窗,所述防護門的內側表面位于所述玻璃櫥窗的后側設置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的表面豎直開設有若干個支撐槽,所述支撐槽的內部通過粘合膠粘合連接有防護墊,所述支撐槽的內側固定有瓶裝百貨,且瓶裝百貨的下部固定于所述支撐槽的內側,所述支撐架的前表面通過緊固螺絲固定有防護袋,所述防護袋的內壁開設有抽拉槽,所述抽拉槽的內側活動設置有便簽,所述便簽的外表面涂布有熒光層,所述防護門的下部通過轉軸連接有取貨口,所述機體的前表面位于所述防護門的一側上部固定有液晶屏,所述液晶屏的一側卡合設置有按鍵,所述按鍵的一側設置有刷卡處,所述刷卡處的一側設置有紙幣入口,所述紙幣入口的內側對立設置有凸塊,所述紙幣入口的一側設置有硬幣入口,所述機體的前表面位于所述防護門的一側下部通過轉軸連接有退幣口。
優選的,所述防護墊為圓柱形結構,支撐槽為內部中空的圓柱形結構,且防護墊的厚度小于所述支撐槽的槽深3cm。
優選的,所述支撐腿為長方體結構,且支撐腿的底部連接有防滑墊。
優選的,所述機體的后表面設置有防潮板。
優選的,所述退幣口的內部設置有弧形滑道。
優選的,所述防護袋的端部開設有弧形凹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1)防護袋的設置,將便簽插入防護袋,當瓶裝百貨價格變動時,便于將便簽取出,更換合適的便簽,并將便簽插入防護袋內,且便簽外涂布有熒光層,便于利用熒光發亮的特性,便于在光線較弱時,消費者觀察瓶裝百貨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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