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傳輸方法、終端及RAN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98978.2 | 申請日: | 2015-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845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王一凡;李廉;孔祥振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6/28 | 分類號: | H04W76/28;H04L5/00;H04L1/16;H04L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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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據傳輸 方法 終端 ran 設備 | ||
1.一種數據傳輸方法,用于在非連續接收DRX機制下傳輸數據,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無線接入網RAN設備在DRX激活期內,向終端發送第一授權信息,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用于對第一數據進行初傳授權;
所述RAN設備確定重傳激活時間,所述重傳激活時間為所述終端期待接收所述第一數據的重傳授權的激活時間;
所述RAN設備在所述重傳激活時間向所述終端發送第二授權信息,所述第二授權信息用于對第二數據進行初傳授權,所述第二授權信息還用于所述終端在接收到所述第二授權信息之后的激活延長時間內維持激活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RAN設備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包括以下之一或任意組合:
當所述RAN設備有下行數據待發送時,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用于對待發送的下行數據進行初傳授權;
當所述RAN設備預測到將要有下行數據發送時,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數據為空,所述第二數據為預測到的待發送的下行數據;
當所述RAN設備接收到所述終端發送的SR時,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用于對待發送的上行數據進行初傳授權;
當所述RAN設備維護的所述終端的緩沖區狀態報告BSR非空時,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用于對所述終端緩沖區內待發送的上行數據進行初傳授權;
當所述RAN設備預測到所述終端將要有上行數據發送時,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其中,所述第一數據為空,所述第二數據為預測到的待發送的上行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RAN設備根據時序關系確定重傳激活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用于對第一數據進行上行初傳授權,且所述重傳激活時間包括上行重傳激活時間,其中,所述上行重傳激活時間為所述終端期待接收所述第一數據的上行重傳授權的激活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RAN設備在發送所述第一授權信息之后,且在發送所述第二授權信息之前,還包括:接收所述終端根據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發送的所述第一數據;
所述RAN設備在所述上行重傳激活時間還發送反饋信息,所述反饋信息用于反饋所述RAN設備對所述第一數據的接收情況,且所述反饋信息為ACK。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授權信息用于對第一數據進行下行初傳授權,所述重傳激活時間包括下行重傳激活時間,所述下行重傳激活時間為所述終端期待接收所述第一數據的下行重傳授權的激活時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RAN設備發送所述第二授權信息之前,還包括:
所述RAN設備在所述下行重傳激活時間還向所述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數據;且
所述RAN設備接收所述終端發送的反饋信息,所述反饋信息用于反饋所述終端對所述第一數據的接收情況,且所述反饋信息為NACK。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行重傳激活時間由DRX重傳定時器drx-Retransmission?Timer確定。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激活延長時間由DRX不活動定時器drx-Inactivity?Timer確定。
10.一種無線接入網RAN設備,用于在非連續接收DRX機制下傳輸數據,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執行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的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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