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調節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95662.8 | 申請日: | 2020-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3346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5 |
| 發明(設計)人: | 吉田充邦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4F1/0018 | 分類號: | F24F1/0018;F24F1/0059;F24F1/0073;F24F1/0076;F24F11/57;F24F11/58;F24F11/65;F24F11/89;F24F13/22;F24F110/10;F24F110/12;F24F110/60;F24F110/6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賽恩倍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葉乙梅 |
| 地址: | 日本國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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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調節 | ||
1.一種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第一吸入口,形成在室內機本體的上面且吸入空氣;
第二吸入口,形成在室內機本體的下面且吸入空氣;
凈化狀態傳感器,檢測從所述第二吸入口吸入的所述空氣的凈化狀態;
運轉控制部,控制的空氣調節機的運轉,所述運轉至少包含有調節空氣的溫度或濕度的空氣調節運轉以及基于所述凈化狀態傳感器檢測出的凈化狀態使空氣凈化的空氣凈化運轉;以及
停止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指示所述空氣調節機停止的停止指示信息;
所述運轉控制部在基于由所述停止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的所述停止指示信息而停止所述空氣調節機時,在所述空氣調節運轉以及所述空氣凈化運轉兩個都進行的情況下,停止所述空氣調節運轉,繼續進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轉控制部在基于所述停止指示信息使所述空氣調節機停止時,在只進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的情況下,停止所述空氣凈化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轉控制部在作為所述空氣調節運轉的制冷運轉或除濕運轉以及所述空氣凈化運轉兩個都進行的狀況下,所述停止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所述停止指示信息時,根據是否繼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的設定,停止所述制冷運轉或所述除濕運轉而只繼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或者所述制冷運轉或所述除濕運轉與空氣凈化運轉中的兩個停止。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轉控制部在所述空氣調節運轉的制冷運轉或除濕運轉停止的情況下,進行使所述空氣調節機的室內機的內部干燥的規定的干燥運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轉控制部在所述停止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所述停止指示信息時,在所述空氣凈化運轉以及所述干燥運轉進行的情況下,停止所述空氣凈化運轉。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轉控制部在所述規定的干燥運轉經過規定時間后,停止所述干燥運轉。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轉控制部在所述制冷運轉或所述除濕運轉或者所述空氣凈化運轉進行的狀況下,所述停止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所述停止指示信息時,根據是否實施所述干燥運轉的設定,來停止所述制冷運轉或所述除濕運轉或者空氣凈化運轉并實施所述干燥運轉,或者僅進行所述制冷運轉或所述除濕運轉或者所述空氣凈化運轉的停止。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停止指示信息通過遠程操作裝置的操作或切斷計時器的設定來獲取。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空氣調節機,其特征在于,還具備運轉指示信息獲取部,所述運轉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指示僅進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的運轉指示信息,
所述運轉控制部在所述運轉指示信息獲取部獲取所述運轉指示信息時,在僅進行所述空氣調節運轉的情況下,停止所述空氣調節運轉,進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在進行所述空氣調節運轉以及所述空氣凈化運轉的情況下,停止所述空氣調節運轉,繼續所述空氣凈化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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