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無人機電子控制機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08315.7 | 申請日: | 2020-1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9853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何翰禹;何美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何翰禹 |
| 主分類號: | B64C19/00 | 分類號: | B64C19/00 |
| 代理公司: | 長春眾邦菁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22214 | 代理人: | 張偉 |
| 地址: | 130000 吉林省***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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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機 電子 控制 機構 | ||
1.一種無人機電子控制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無人機機體(1);
鉸接在所述無人機機體(1)上、且能夠封閉無人機機體(1)的防護蓋板(2);
第一接觸部件(10),設置在所述無人機機體(1)上;
第二接觸部件(20),設置在所述防護蓋板(2)上;
所述防護蓋板(2)封閉所述無人機機體(1)時,能夠位于一預設位置、且所述第一接觸部件(10)和所述第二接觸部件(20)能夠接通產生一第一接通信號;
第一執行單元(30),其能夠接收所述第一接通信號、并驅動一鎖緊部件(40)將所述防護蓋板(2)和所述無人機機體(1)鎖定在所述預設位置;
所述鎖緊部件(40)具有一第三接觸部件(430);
第四接觸部件(440),其設置在所述無人機體(1)內;
所述鎖緊部件(40)將所述防護蓋板(2)和所述無人機機體(1)鎖定在所述預設位置時,所述第三接觸部件(430)與所述第四接觸部件(440)接觸產生一第二接通信號,并由一第二執行單元(50)接收以控制無人機電源(3)的通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機體(1)上構造出一凹陷槽(11);
所述第一接觸部件(10)設置在所述凹陷槽(11)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觸部件(10)包括:
絕緣體片(12),其貼合在所述凹陷槽(11)上;
多個金屬柱(13),穿過所述絕緣體片(12)插接在所述凹陷槽(11)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第二接觸部件(20)為一接觸柱(21),其可旋合連接在所述防護罩(2)上、且所述接觸柱(21)能夠與所述凹陷槽(11)的位置對應。
5.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觸柱(21)部分穿出所述防護罩(2)遠離所述機架體(1)的一側、并連接有絕緣部(2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執行單元(30)為基于單片機原理的第一繼電器電路,所述第一接觸部件(10)與所述第二接觸部件(20)的接觸構成所述第一繼電器電路。
7.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部件(40)包括:
電動推桿(41),其設置在所述機架體(1)上;
所述防護蓋板遠離其鉸接在所述機架體(1)的設置有插孔部(420);
所述插孔部(420)具有鎖定孔(421);
所述電動推桿(41)的輸出端能夠在所述預設位置插入所述鎖定孔(421)內;
所述電動推桿(41)的驅動端設置在所述繼電器電路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第二執行單元(50)為基于單片機原理的第二繼電器電路,所述第三接觸部件(430)與所述第四接觸部件(440)的接觸構成所述第二繼電器電路。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推桿(41)的驅動端設置在所述繼電器電路上;
所述第四接觸部件(440)安裝在一L型支架(450)上;
所述L型支架(450)固定在所述無人機機體(1)內部。
10.如權利要求1-9任一一項所述的電子自動停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體(1)構造出第一限制平面(101);
所述防護罩(2)的遠離其鉸接所述機架體(1)的一端構造出第二限制平面(102),所述第一限制平面(101)與所述第二限制平面(102)重合時,為所述預設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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