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佩戴口罩封閉式可發光可拆卸的多功能傘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06226.9 | 申請日: | 2020-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9849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5 |
| 發明(設計)人: | 古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古潔 |
| 主分類號: | A45B3/04 | 分類號: | A45B3/04;A45B11/00;A45B25/00;A41D13/11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44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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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佩戴 口罩 封閉式 發光 可拆卸 多功能 | ||
本發明提出了一種可佩戴口罩封閉式可發光可拆卸的多功能傘,整個傘由傘本體、傘發光裝置、傘罩三大結構組成,并通過各自頂部中心的螺旋裝置,進行螺旋固定組合或拆卸分開。所述傘本體為一鍵自動撐開式傘,傘柄設有自動開傘按鈕,傘柄底部設有凹槽螺絲孔。所述傘發光裝置由螺旋裝置、電池開關盒、裝飾彩燈、固定環和電線組成,采用便攜式電源開關設計。所述傘罩為一體式圓錐柱狀體,表面印有圖案,采用透明材質,表面設置有口罩開口,可佩戴口罩,底端設有可收縮封閉面。該多功能傘遮陽擋雨,可組合或分拆使用,解決了現有傘不能形成封閉式空間,無法隔離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夜光功能只起到安全警示不具備美感,更不具備更多可拓展性功能的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傘具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可佩戴口罩封閉式可發光可拆卸的多功能傘的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傘是一種遮陽或遮雨的工具,一般用油紙、油布或塑料布等做成,我國幾千年前就已經開始使用傘。
但目前市場上的傘只能為撐傘的人提供遮蔽雨雪或者陽光的功能,不能形成封閉式空間,無法有效隔離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夜光功能也僅僅起到安全提示作用不具備美感,而且不具備更多功能的可拓展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提出一種可佩戴口罩封閉式可發光可拆卸的多功能傘,用于解決上述背景中人們在使用傘時不能形成封閉式空間,無法有效隔離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夜光功能也僅僅起到安全提示作用不具備美感,而且不具備更多可拓展性功能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了一種可佩戴口罩封閉式可發光可拆卸的多功能傘,整個傘由傘本體、傘發光裝置、傘罩三大結構組成,并通過傘本體頂部的凸起螺旋桿、傘發光裝置頂部中心的螺旋裝置、傘罩頂部中心的螺旋裝置,進行螺旋固定組合或拆卸分開,可單獨使用,也可組合使用。所述傘本體為一鍵自動撐開式傘,由傘布、傘骨架、支撐桿、傘柄組成并固定相連,通過所述傘柄上的自動開傘按鈕可一鍵打開傘。所述傘發光裝置由其頂部中心的螺旋裝置、電池開關盒、裝飾彩燈、固定環和電線組成,采用便攜式電源開關設計,呈線性連接分布。所述傘罩為一體式圓錐柱狀體,表面印有圖案,分為傘頂和傘簾,所述傘頂與所述傘簾自然相連,傘整體撐開以后垂直的部分稱為所述傘簾,其余為所述傘頂。
進一步的,在所述傘本體頂部有所述凸起螺旋桿,所述螺旋桿高于所述傘布。
進一步的,所述傘柄設有自動開傘按鈕,底部中心設有凹槽螺絲孔。
進一步的,所述傘發光裝置頂部中心的螺旋裝置,通過所述電線與所述裝飾彩燈連接,可與所述傘本體頂部的凸起螺旋桿進行旋轉固定或者拆卸分開。
進一步的,所述裝飾彩燈為可愛卡通形狀,通過所述電線串聯,所述電線上設有所述固定環,所述固定環用于固定所述裝飾彩燈條于所述傘本體。
進一步的,所述傘罩頂部中心設有螺旋裝置與所述傘罩固定相連,與所述傘本體頂部的螺旋桿進行旋轉固定或者拆卸分開。
進一步的,所述傘簾底端內部設有可收縮封閉面,所述可收縮封閉面為空心圓環形,外環與所述傘簾固定相連,內環縫制有松緊系帶。
進一步的,所述傘簾的表面設置有口罩開口,所述口罩開口兩邊設置有口罩固定點,口罩的兩個耳繩分別固定于兩個所述口罩固定點上,從而將所述口罩佩帶于所述傘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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