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實現平層入戶的樓道改造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07805.8 | 申請日: | 2020-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7737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5 |
| 發明(設計)人: | 夏正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正軍 |
| 主分類號: | E04G23/02 | 分類號: | E04G23/02 |
| 代理公司: | 長沙優企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43 | 代理人: | 劉佳芳 |
| 地址: | 410012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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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既有 建筑 增設 電梯 實現 入戶 樓道 改造 方法 | ||
1.一種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實現平層入戶的的樓道改造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編制樓道改造方案,確保改造施工過程安全和改造后的樓道、樓梯滿足建筑、消防相關規范要求;
步驟二:對中間平臺增設臨時豎向支撐;
步驟三:對既有建筑樓道外墻進行拆除,然后根據情況選擇以下三種樓道結構之一:
A型結構保留橫梁或加固圈梁;B型結構按設計要求增設橫梁;C型結構拆除橫梁或圈梁;樓道結構包括電梯平臺(11)和入戶平臺(8),所述樓道結構包括N層,其中N≥2;第N-1層的樓道結構還包括梯段(2)、橫梁(4)和水平連廊(1);所述水平連廊(1)水平設置,水平連廊(1)一端與橫梁連接并與電梯平臺(11)順接,另一端與入戶平臺(8)連接;所述梯段(2)的一端與橫梁連接并與電梯平臺(11)和水平連廊(1)順接,另一端與鄰層的入戶平臺連接;其中:
所述A型結構,所述橫梁(4)設置在水平連廊(1)與梯段(2)遠離入戶平臺的連接端,且與水平連廊(1)高度齊平連接;
所述B型結構,所述橫梁(4)設置在水平連廊(1)與梯段(2)遠離入戶平臺的連接端,且位于水平連廊(1)下方,與水平連廊(1)及梯段(2)連接;
所述C型結構,所述橫梁(4)設置在水平連廊(1)與梯段(2)中間端下方,所述橫梁(4)與梯段(2)下方直接連接,所述橫梁(4)通過支撐件(5)與水平連廊(1)下方連接;
步驟四:根據步驟三選擇的樓道結構,按設計要求新增橫梁;
步驟五:按順序拆除半幅梯段與中間平臺,按順序安裝水平連廊;水平連廊(1)水平設置,一端與入戶平臺(8)連接,另一端與橫梁(4)連接并與電梯平臺(11)順接;電梯、電梯平臺、水平連廊、入戶平臺形成進出通道,實現平層入戶;
步驟六、按順序拆除另半幅梯段與中間平臺以及臨時支撐,按順序進行梯段安裝;梯段(2)的一端與入戶平臺(8)連接,另一端與鄰層橫梁(4)連接并與電梯平臺(11)順接,實現上下樓層的梯級通行;
步驟七:調整電梯平臺、連廊、入戶平臺至平齊并固定牢靠,調整梯段并固定牢靠,安裝欄桿(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實現平層入戶的的樓梯改造方法,其特征是,步驟(一)編制樓道改造方案,確保改造施工過程安全和改造后的樓道、樓梯滿足建筑、消防相關規范要求的具體要求包括:
a)樓梯梯段凈寬度不小于1.10m;
b)樓梯踏步寬度不小于0.26m,高度不大于0.175m;
c)樓梯平臺凈寬不應小于梯段凈寬,且不得小于1.20m;
d)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0m,梯段凈高度不宜小于2.2m;
e)樓梯欄桿(扶手)高度一般不應小于0.90m;
f)每個梯段的臺階不應超過18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實現平層入戶的的樓梯改造方法,其特征是,關于一樓的改造方案,選自方式A、方式B、方式C:
所述方式A,拆除原樓梯結構,增設樓梯結構同權利要求1所述第N-1層的樓道結構;
所述方式B,拆除下半幅梯段,保留整個中間平臺和上半幅梯段,增設樓梯結構同權利要求1所述第N-1層的樓道結構;
所述方式C,保留原樓梯結構不變,且在原樓梯結構下半幅梯段增設墊層,梯段(2)下端與墊層(13)順接,形成整段梯段。
4.權利要求3所述所述一種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實現平層入戶的的樓梯改造方法,其特征是,關于一樓的改造方案,所述墊層(13)用混凝土現澆,在梯段安裝前施工完成,墊層是該梯段的一部分,梯級寬度、高度與新增梯段一致,并與梯段(2)下端順接,形成整段梯段。
5.權利要求1-4其中任意一項所述所述一種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實現平層入戶的的樓梯改造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橫梁(4)為預制混凝土結構或預制鋼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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