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04134.X | 申請日: | 2020-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683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9 |
| 發明(設計)人: | 李小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觀致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14 | 分類號: | B60Q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歐陽高鳳 |
| 地址: | 215513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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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遠光燈 控制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檢測裝置,所述第一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環境光強度并將檢測數據傳送至控制裝置;
第二檢測裝置,所述第二檢測裝置用于檢測附加環境參數,并將檢測數據傳送至所述控制裝置;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基于來自所述第一檢測裝置和所述第二檢測裝置的檢測數據控制車輛遠光燈的打開或關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檢測裝置進一步包括交通參與者檢測單元,所述交通參與者檢測單元用于檢測車輛前方是否存在交通參與者,并將檢測數據傳送至所述控制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交通參與者檢測單元包括用于采集車輛前方圖像信息的圖像采集模塊,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所述車輛前方圖像信息判斷車輛前方是否存在交通參與者。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檢測裝置進一步包括周邊光源檢測單元,所述周邊光源檢測單元用于檢測車輛周邊是否存在周邊光源,并將檢測數據傳送至所述控制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檢測裝置進一步包括氣候環境檢測單元,所述氣候環境檢測單元用于檢測當前車輛所處的氣候環境,并將檢測數據傳送至所述控制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候環境檢測單元與所述車輛的雨刮器以及所述車輛的霧燈裝置中的至少一個電連接,以檢測當前車輛所處的氣候環境。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顯示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顯示裝置相連,以控制所述顯示裝置顯示所述車輛遠光燈的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手動控制裝置,所述手動控制裝置與所述控制裝置相連,以手動控制所述車輛遠光燈的打開或關閉。
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遠光燈控制系統。
10.一種車輛遠光燈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環境光強度以及附加環境參數,根據所述環境光強度和所述附加環境參數,控制車輛遠光燈的打開或關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遠光燈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所述附加環境參數包括檢測車輛前方是否存在交通參與者,在所述環境光強度低于設定強度且車輛前方不存在交通參與者時,開啟所述車輛遠光燈;在所述環境光強度不低于設定強度或者車輛前方存在交通參與者時,關閉所述車輛遠光燈。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遠光燈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所述附加環境參數包括檢測車輛周邊是否存在周邊光源,在所述環境光強度低于設定強度且車輛周邊不存在周邊光源時,開啟所述車輛遠光燈;在所述環境光強度不低于設定強度或者車輛周邊存在周邊光源時,關閉所述車輛遠光燈。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遠光燈系統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所述附加環境參數包括檢測當前車輛所處的氣候環境,在所述環境光強度低于設定強度且當前車輛所處的氣候環境良好時,開啟所述車輛遠光燈;在所述環境光強度不低于設定強度或者當前車輛所處的氣候環境惡劣時,關閉所述車輛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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