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914530.2 | 申請日: | 2020-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926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7 |
| 發明(設計)人: | 楊大偉;高雅;趙慶華;劉俐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長春軌道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1D11/10 | 分類號: | B21D11/10;B21D37/10;B21D53/88 |
| 代理公司: | 長春眾邦菁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22214 | 代理人: | 田春梅 |
| 地址: | 130062 ***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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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彎梁加 工用 體式 胎具 結構 | ||
1.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該胎具結構包括:
前板(1);
后板組(3);以及
集成于所述前板(1)和所述后板組(3)之間的拉彎胎(2);
所述前板(1)與所述拉彎胎(2)通過螺釘(4)緊固連接;
所述后板組(3)與所述拉彎胎(2)通過螺釘(4)緊固連接;
所述后板組(3)包括對稱布置的兩塊后板(301),調節兩塊所述后板(301)的距離以適配不同長度的彎梁(10);
所述前板(1)、后板組(3)、拉彎胎(2)的端部形成為斷面槽(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1)包括:
前板本體;
所述前板本體沿其上邊緣的周向間隔開設有多個第一安裝孔(103);
所述前板本體通過螺釘(4)與所述拉彎胎(2)緊固連接于所述第一安裝孔(10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本體的上邊緣劃分為左右對稱的前板弧形體(101)、以及形成于所述前板弧形體(101)之間的前板水平體(10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彎胎(2)包括:
對稱布置的兩個拉彎胎分體(201);
所述拉彎胎分體(201)上部開設有與所述第一安裝孔(103)匹配的第二安裝孔(202),且兩個所述拉彎胎分體(201)彼此分離地固定于所述前板(1)的兩側;
兩個所述拉彎胎分體(201)之間的距離不小于所述前板水平體(102)的延伸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板(301)的延伸軌跡與所述前板本體的前板弧形體(101)的延伸軌跡匹配;
所述后板(301)表面間隔布置有多個與所述第二安裝孔(202)匹配的第三安裝孔(302);
所述后板(301)通過螺釘(4)與所述拉彎胎分體(201)緊固連接于所述第三安裝孔(302);
兩個所述后板(301)之間的距離不小于所述前板水平體(102)的延伸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彎胎分體(201)上部、并朝向所述后板(301)一側具有槽。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1)和所述后板(301)的上部部分延伸至所述拉彎胎(2)的上部;
所述前板(1)和所述后板(301)延伸至所述拉彎胎(2)上部的部分、與所述拉彎胎(2)上端形成為所述斷面槽(5);
所述斷面槽(5)用以適配彎梁(10)的帽型斷面和/或乙型斷面和/或角型斷面和/或槽型斷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彎梁加工用分體式胎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斷面槽(5)適配所述帽型斷面時,所述帽型斷面與所述斷面槽(5)內壁貼合、且所述帽型斷面的兩端分別延伸至所述前板(1)的上端和后板(301)的上端;
所述斷面槽(5)適配所述乙型斷面時,所述乙型斷面與所述斷面槽(5)內的拉彎胎(2)和前板(1)貼合,且所述乙型斷面朝向所述前板(1)一端延伸至所述前板(1)的上端;
所述斷面槽(5)適配所述角型斷面時,所述角型斷面與所述斷面槽(5)內的拉彎胎(2)和前板(1)貼合;
所述斷面槽(5)適配所述槽型斷面時,所述槽型斷面與所述斷面槽(5)內壁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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