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拆卸輪座的推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902516.0 | 申請日: | 2015-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76804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23 |
| 發明(設計)人: | J·丘吉瓦拉;小A·L·威魯塔托;Y·古德斯布拉特;V·古德斯布拉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爾泰克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3/00 | 分類號: | B62B3/00;B62B3/02;B62B5/00;B62B5/06;A61L2/26;A61L2/07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百瑞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40 | 代理人: | 金輝 |
| 地址: | 美國賓夕***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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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可拆卸 推車 | ||
1.一推車,所述推車包括:
主體,其包括上支撐構件和連接到上支撐構件的手柄;
竿,所述竿延伸通過上支撐構件中的孔,并且配置成可釋放地接合可更換的輪座的頂面中的開口,從而將主體可釋放地聯接至可更換的輪座;以及
彈簧,其配置成響應于竿和開口的對準而使所述竿自動接合所述開口,其中所述竿延伸穿過所述彈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車,其中所述推車還包括連接到所述竿的上止擋構件,其中所述彈簧比上支撐構件中的孔更寬,所述上止擋構件比彈簧更寬,并且彈簧定位在上支撐構件和上止擋構件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車,還包括卡扣機構,其配置成容納所述竿的旋鈕并且防止彈簧移動所述竿。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推車,還包括連接至所述竿的下止擋構件,其中下止擋構件比所述可更換的輪座的頂面中的開口更寬。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推車,其中所述推車能夠完全高壓殺菌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車,其中所述主體還包括頂擱板,所述竿延伸到頂擱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推車,其中所述主體還包括下擱板,其配置成與可更換的輪座接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推車,還包括導向輪,所述導向輪連接到下擱板并配置成由所述可更換的輪座的導軌容納。
9.在受控環境和非受控環境之間運送用品的推車,所述推車包括:
框架,其具有底面、至少一個擱板,以及連接底面與至少一個擱板的支撐柱;
與框架分離的輪座,所述輪座具有平坦的頂面,所述頂面可滑動地接收框架的底面;
輪座的平坦的頂面上的開口;以及
鎖定機構,其配置為可釋放地連接框架和輪座,其中鎖定機構包括:
竿,其與框架可滑動地連接;
彈簧,其配置成響應于竿與開口的對準而使竿自動接合頂面中的開口,從而可釋放地連接框架與輪座。
10.在受控環境和非受控環境之間運送用品的推車,所述推車包括:
框架,其具有底面、至少一個擱板,以及連接底面與至少一個擱板的支撐柱;
與框架分離的至少一個輪座,所述至少一個輪座具有平坦的頂面,所述頂面沿著兩條平行導軌可滑動地接收框架的底面,所述兩條平行導軌附接到所述至少一個輪座,其中輪座的所述頂面包括開口;以及
鎖定機構,其包括
竿,其連接至框架;以及
彈簧,其配置成響應于竿與開口的對準而使竿自動接合所述開口,從而可釋放地連接框架與輪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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